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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和阻挠。

    宪宗蒙哥虽有志于继承和发展父祖的事业,但在靠军事征伐取得东至高丽,西达西亚、东欧的广阔地区后,他没有准确地把握时机,适时地由军事征伐转向政治治理,却一味坚持“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他即位后所发布的命令都是些针对一般性问题采取的治标办法,没有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深入了解各地区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而对蒙古贵族内部的矛盾斗争及由此引起的各兀鲁思的独立倾向认识不足,没有相应的对策,依然希望以大汗的身份坐镇漠北,控制四方。在用人行政上,他所奉行的依然是窝阔台时期的权宜措施。

    忽必烈势力的发展,声望的提高,对蒙哥不无威胁。他依靠儒臣推行的汉法使习惯于任意勒索的蒙古、色目贵族受到了限制,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于是,忽必烈遭到了企图保持现状以维护既得利益的宗亲和掌握汉地财赋大权的官员的反对。他们向大汗告发忽必烈,罪状是“王府得中土心”,“王府诸臣多擅权为奸利事”。

    古代风景画鉴赏丁巳(宪宗七年,1257),蒙哥解除了忽必烈的兵权。当蒙哥亲征南宋时,令塔察儿(斡惕赤斤之孙)领左翼军,而以有“脚病”为名,不令忽必烈领兵出征。同时,遣亲信阿兰答儿为行省丞相,刘太平为参知政事,率囊家台、脱因等到陕西、河南检核财赋。他们在关中设钩考局,用一百四十二项条款对河南经略司、陕西宣抚司大小官吏进行考校审查,声称除史天泽、刘黑马外,其余诸人皆可不向大汗报告,不经批准直接由钩考局定罪处治。他们“钩校考索,不遗余力,又取诸路酷吏分领其事,大开告讦,虐焰汹汹”,“恣为威酷,盛暑械人炽日中,顷刻即死”。仅陕西宣抚司死于威刑者就达二十余人。

    此次狱讼是蒙古统治集团在治理汉地上两种不同政见矛盾冲突的结果。所谓“王府得中土心”正是以汉法治汉地的结果;而“诸臣为奸利事”则是汉地诸臣选择忽必烈为实现其政治抱负,甘心为其效劳的反映,他们在管理财赋中,为王府谋利侵犯大汗利益的现象是存在的,他们把本属大汗的钱物送入王府,以增强王府的经济实力。阿兰答儿等人广为罗织,目的则是打击忽必烈的政治势力,破坏他的改革计划。如何保存实力,渡过这场危机,是忽必烈面临的最大难题。作为藩王,忽必烈是无力与蒙哥对抗的,汉地儒臣一方面承受着大狱的压力,一方面设法缓和矛盾,结束危机。

    面临残酷的迫害,史天泽、廉希宪、赵璧等挺身而出,身任其咎,以避免更多的牺牲;姚枢则建议忽必烈晋见蒙哥,以解除他的疑虑。他说:“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远将受祸。莫若尽王府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这是个大胆的有风险的办法。忽必烈采纳了。兄弟相见之际,疑团自释,蒙哥下令罢钩考局。此时,正值塔察儿东路军失利返回,于是忽必烈自请率军南征,得到准许。

    戊午(宪宗八年,1258)十一月,忽必烈自开平起行,第二年二月,抵邢州。以杨惟忠为江淮荆襄湖南北等路宣抚使,郝经为副从行。五月,于军中征东平宋子贞、李昶,访问得失。子贞对以“本朝威武有余,仁德未洽。所以拒命者,特畏死尔,若投降者不杀,胁从者勿治,则宋之郡邑可传檄而定也”。昶上疏:“论治国,则以用贤、立法、赏罚、君道、务本、清源为对;论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为对”。忽必烈都表示接受。当忽必烈进至鄂州时,已得到蒙哥死于四川合川的消息。郝经遂上《班师议》,指出:“宋人方惧大敌,自救之师虽则毕集,未暇谋我。第吾国内空虚,塔察国王与李行省(李班)肱髀相依,在于背胁;西域诸胡窥觇关陇,隔绝旭烈大王;病民诸奸各持两端,观望所立,莫不觊觎神器,染指垂涎。一有狡焉,或启戎心,先人举事,腹背受敌,大事去矣。且阿里不哥已行赦令,令脱里赤为断事官、行尚书省,据燕都,按图籍,号令诸道,行皇帝事矣。虽大王素有人望,且握重兵,独不见金世宗、海陵之事乎!若彼果决,称受遗诏,便正位号,下诏中原,行赦江上,欲归得乎?”忽必烈采纳了他的意见,与南宋缔结密约,于己未(1259)年底返回。

    注释1拭指为蒙古人的一种风俗,在小孩第一次出去打猎时,将肉或油脂抹在他们的大拇指上,预示成功。参见《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成吉思汗记》(六)。

    2《元史·刘秉忠传》;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太保刘文正公》,中华书局影印元刊本。

    3程钜夫《雪楼集》卷六《海云简和尚塔碑》。

    4《元史·赵璧传》、《西岩集》卷一九《赵璧神道碑铭》。

    56《元史·王鹗传》,《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内翰王文康公》。

    7《元史·世M.WedaL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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