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剩下一层皮,一旦里面烂完,外面就会垮掉。 “我很后悔,现在才发现。” 器灵叹息,【你那时候还小,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那时候古扉才六七岁,六七岁不添乱已经很好了,哪里能帮得上别的? 【好在你现在长大了,已经可以保护他们了。】 古扉点头,“是啊,我长大了,可以保护他们了。” 他望向窗外,神情恍惚,“不晓得他们知道吗?” 像是喃喃自语一样道。 “我能保护你们了。” * 清晨是菜市场人正多的时候,明生和余欢也在其中,本来打算龟缩在家里几天不出门,因为古扉提醒过他们,最近小心点,但是菜快吃完了,如果分开的话,另一个人可能会遇到危险。 比如余欢去买菜,他缩在家里,如果有人要对付他,他就嗝屁了,虽然古扉找了人保护他,但是怎么看怎么没有余欢靠谱。 毕竟跟他无亲无故的,余欢不一样啊,大家睡一张床小两年了,如果加上在皇宫的时候,最少五年起步。 这样的情况下,余欢好意思不救他吗? “人也太多了。”小命有太多人惦记着,而他年纪轻轻根本不想死,怎么办呢? 离余欢近一点,站在他三步之内,如此方便余欢救他,人多把他俩冲散了,吓他一跳,连忙回头去拉余欢。 余欢注意力在四周,人多也意味着如果有人藏在其中,不容易发现。 他一只手捏着腰间的短剑,一只手去拿菜农放在架子上的菜,刚挑了两个土豆,被明生打了一下,“你会不会过日子啊?” 顾及着菜农,没大声宣言,在余欢耳边说,“土豆都发芽了,发芽的不能吃。” 他让余欢在一边等着,自己挑,其实自己也不会,但是多少比余欢强一点,余欢是能活着就好,菜新鲜的还是烂的,他不管,只要能吃,再难以下咽的食物他都能吃得下去。 以前也是皇子,怎么要求就这么低呢? 很多东西他都吃不下,比如说麦饼,有一次买了尝尝,咬了两口发现太难吃,丢给余欢,余欢面无表情就啃完了,问他好吃吗?他点头。 其实根本不在意吃什么,有得吃就行。 他不介意,他介意,所以买菜做饭,或是去外头吃,这些都交给他。 虽然累了点,但是好处是不管去哪,余欢都没意见,听他的,坏处是他吃胖了。 一般人可能会发愁,他非但不愁,还乐在其中,胖点好啊,胖点就丑了,没人惦记了。 他没人惦记了,余欢反而开始了,他以前开个棺材铺,也不经常出门,没人见过他,一旦出来,登时吸引去大把大把的目光,有二流子刚要朝他吹口哨,便被他冷冷瞪了过去,“滚!” 那二流子还没见过这么凶的,想教训他,脸上刚露出不满的神情,余欢拔剑了。 大拇指顶在剑柄上,露出锋芒的剑锋来,闪瞎那二流子的狗眼,吓得他怂怂的咽咽口水,假装若无其事的朝其它地方去了。 “你这样这辈子都别想交到朋友。”明生已经买好了,提着包成油纸包的土豆去找余欢。 边试图教育他,边想起了从前。 他好心给余欢收衣裳,还被余欢冷冷瞪了一眼,说他多管闲事。 余欢被人打了,他过去拦,也被骂过滥好人,不用他管之类的话。 可伤人了。 得亏他锲而不舍,坚持觉得余欢是值得结交的人,事实证明他眼光确实不错。 “买好了,走吧。” 余欢一言不发的跟了过来。 明生手上不知道在哪蹭了点泥,今儿衣裳新换的,不舍得用来擦手,擦在了——余欢身上。 第154章 摄政王爷 余欢这身衣裳已经穿了两天,到了要洗的时候,只低头瞧了一眼便将视线转回四周。 他大概也习惯了,不是第一次用他的衣裳擦手,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除非白色的面粉,否则根本瞧不见脏。 手上的泥大概是捡土豆的时候弄的,土豆只简单清洗一下,水一干,上面还留下很多泥。 明生又在他身上擦了擦,一次不在意,两次就过分了,余欢刚要有什么表示,明生拉着他的袖子,把他拽到另一个摊位前,兴奋道,“有海味。” 古扉说过,这个洗干净一些,放在火上烤会很好吃,家里每天都要在炉上烧热水,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停歇,既然有条件,为什么不试试看?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转移话题,瞧见余欢面上有不妙的情绪。 余欢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跟着看向卖海味的摊位。 上面摆放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鱼类,一股子腥味,还是活的,养在水里,也有些死了,腌成咸的,上面一层白色的盐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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