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信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痛苦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绝望。 载静根本没认出我。 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我。 因为重生后我的这张脸,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话一点没错。 相遇却不能相认的痛苦,的确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块神玉,因为它拥有精魄。” “当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咙时,它的精魄便随着血液进入你体内,进入你发梢,同你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因为血乃发之根本。” “现今我借你三寸发丝,将它重新铸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渗透在它精魄中的记忆,将那些记忆作为一道独立的个体从你魂魄中脱离出来。” 将手中那根簪子绾入我发髻的时候,冥这样对我说道。 然后,在见我听得一片茫然时,他突兀问了句:“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 我下意识摇头。 他笑笑:“因为这样一来,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随下,即便不入轮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脱离命线的羁绊,打破命定的归宿。” “是么……” 原来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听起来似乎极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看出我眼里的困惑,他便又问。 我再次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同你一块儿玩个游戏。” “什么样的游戏?” “你赢你便拥有一切,我胜我便带走一切的游戏。” “那一切指的是什么?” “载静,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离开载静的第七天,我喝着可乐,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适合出门所穿的衣裳。 但没找到。 嘴里的苦涩让我得了选择性障碍,令我对衣服的识别变得像可乐罐里的气泡一样混乱,因此正打算就此放弃的时候,有一件忽然从箱底里露了出来,周身被虫蛀得伤痕累累,但一霎那间让我感到有那么一点特别。 于是小心翼翼将它捧了出来,抖开它时完全不敢用力,因为它来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制的旗服,时价一百二十法郎,轻薄贴身,全然没有正统旗服那样的硬挺和规矩。因此压在箱底直至我离开人世,我从没敢在人前正式穿过它,以至现在终于敢穿的时候,才刚套上,袖子就掉了一双。 只能脱下将它重新仔细叠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时候,一低头,看到箱底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当票。 我望着它怔了怔。 记忆被撩拨得轻轻一颤的感觉,随着它纸张沙沙的脆响扑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几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认四个字:民国三年。 呵,1914年。 令人难以忘记的一年,因为那天我终于被允许重新回到人世。冥说,游戏规则之一,便是不能让参与者对周遭的环境太过熟悉。 其实熟悉也没有用处,因为带着记忆回来的我,并没有带着自己原来的长相。 冥说游戏规则之二,参与者必须由零开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也不能跟过去所认识的人提起你是谁,重生即是转生,你对于你的未来而言,就是个新生的婴儿。 所幸,记忆在,有些东西对我来说便还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当我寻回那里时方才知道,它在我离世后不到十年已经更换了主人。 所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