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得她十一岁那年还问他,‘爸,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像个独生子女!’,谁让她的爸爸妈妈太重血缘感情?做爸爸的,非得让她把两个叔叔的孩子当一母同胞对待,做妈妈也是这样,没办法,一家三口全都是家中老大。 白嫩雪颈不断蠕动,乐舒觉得自己有点口干舌燥,要不是爸妈都在注视这边,她很想也蹲下去吻吻他,无关情色,某种情难自禁的冲动吧,都舍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转到戒指上去,深怕一眨眼,这个给予了她拥有全世界感觉的人会消失无踪,深邃细长的眼眸里蓄满情谊,美得勾魂摄魄。 今天他没戴眼镜,果然年轻了不少。 再次把手伸到他前面,嗓音干涩:“好!” 庞煜挑眉,不明白她干嘛一直盯着他,这种时候,女人不都是会注重于戒指上吗?正想着呢,‘啪嗒’大滴晶莹拍打落地,诧异仰头,戒指套到一半作势要起来慰问。 “我没事,你继续!”乐舒吸吸鼻子,用另一只手把眼泪擦去。 某男心脏一缩,敛去笑,保持着单跪的姿势望着她把戒指套好,神色格外认真:“我爱你!” 乐舒连连点头,表示明白,也相信,更谢谢他的爱,二十五年了,情绪从未这么失控过,见他将自己手背送到唇边,这才看清那枚戒指,光束照射,亮如星辰,这得有多少克拉?皮肤本就白净,手指形状自认为不难看,配上钻戒,似乎更美丽了。 怕他跪久了不舒服,俯身将双臂穿过他腋下把人用力抱起。 庞煜也顺着她的力道起身,以为她会立即放开,不料她还紧紧环着他的腰身,力道大得超乎想象,小脸也同时往他西装上摩擦,无奈抬手一边按住她后脑,一边抽出块手帕悄悄塞其手里,柔声安抚:“别让扣子伤着眼睛。” 某女点点头,用帕子将眼泪擦干,却还是不想松手,认识那么久,第一次可以毫无间隙搂抱在一起,快点举办婚礼吧,完事后她就可以随时随地想抱就抱,不必害羞,不必顾虑,分开前,没头没脑说了句:“你身上好香!”不光是古龙水的味道,还有来自成年男性应有的迷人味道。 让人沉醉。 可一个男人被夸‘你好香’,并不值得骄傲,庞煜下意识就给出了解释:“一种男士香水,你若不喜欢,以后……” “没有,很好闻。”乐舒看他煞有介事,瞬时破涕而笑,她从不介意男人抹香水,甚至有几款还特别喜欢,就是价格太昂贵,否则早买来送给凌峰那小子了。 庞煜莞尔勾唇,恰好这时那些藏躲暗处的人纷纷拍掌走出,容不得他俩浓情蜜意,执起乐舒带着戒指的手走向人群。 “乐舒,祝福你!”柳清颜第一个小跑上前大声呐喊。 “董事长,乐舒,恭喜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夏文娟不甘落后。 乐舒挨个点头道谢:“你们也要幸福!” 柳清颜丁点不迟疑:“会的,我们都会的。”太羡慕乐舒了,一直就很羡慕她,今天好高兴,所以拜托老天爷,在他们婚礼结束之前,让我不要倒下,并非怕耽误了好友的幸福,而是真的想再感受感受这种从没有过的欢悦氛围。 第104章 庞煜的外公 “乐舒嫂子你好,我叫云棠,是庞煜的朋友。”云棠适时挽着妻子过来打招呼,并指指身边人:“这是我的妻子白棉,她一直生活在g市,最近刚随我搬过来,人生地不熟的,希望你以后能多多关照关照她。” 白棉向丈夫翻了个白眼,她用得着他介绍吗?趁乐舒没开口前,热情地握住她伸来的手:“很高兴认识你,早就听云棠说过你了,一直都想找机会登门拜访,又怕唐突,以后可以经常去找你玩吗?” “当然当然。”乐舒松开庞煜,双手捧着眼前可爱活泼的女孩儿柔荑:“以后都在这边定居吗?” “嗯,以后都住这边了,听说你是位警察,有你在,我觉得去哪里都会很安心的。”白棉笑得有牙没眼,还以为警察都很严肃呢,原来这么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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