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好痒,你......你手放哪儿啊,快拿开,拿开!”语气有些急切。 “啊!我错了,我错了,我马上睡觉,再也不骚扰你了,我......”话音被吞噬,那之后,黎小麦再也发不出完整的音节。 ...... 黎小麦感觉过了很久,但墙上的钟表冷酷地进行现场打脸。 发丝凌乱满脸潮红,身体侧弯像虾米一样弓着腰的黎小麦很想把自己埋在被子里闷死,不是羞的,其实说来也是羞的,只不过是羞愧的羞,她没想到自己瞎撩了半天,却只在他手下坚持了几分钟就全面崩溃。 去特么的弹钢琴练手指,他是要上天啊! 第69章 然而黎小麦毕竟已经很累了, 之前那事儿又舒缓了一整天大起大落的神经,在被子里羞愧着羞愧着就去会周公了。 林肯没有撒谎,他从小开始,对睡眠环境的要求就很严格。 要安静,但又不能是远郊别墅那种荒无一人的绝对寂静,光线要暗,还不可以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所处空间必须没有任何生命,浴缸里的金鱼都不可以,就算之前小时候陪他长大的那只猫, 也不被允许踏足卧室,更别提像有些人那样任由猫猫狗狗爬到床上了, 一根不属于他本人的毛发都能让林肯纠结到彻夜不眠。 之前入校申请宿舍, 是林爷爷坚持,林爷爷是读过军校的人, 当年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的老战友,只要还活着的,半个世纪之后的现在都经常联系。 他觉得孙子照这种习惯生活下去, 不仅注孤生, 连好的朋友玩伴都不会有。 林肯就先敷衍着熬过了军训, 后来林爷爷被黎小麦分去了注意力,没再关注他,立刻就出来找了房子自己住。 等到林爷爷腾出功夫发现他又出去住了,反对的话还没提, 林肯就向他讨要一套进口的手绘骨瓷茶具,理由是:“那丫头喝水喜欢用好看的杯子。” 哎呦呦,林爷爷双眼放出兴奋的光芒:人家女娃子都登堂入室了,这小子还住什么宿舍啊,多不方便培养感情! 他就说嘛,也不看看是谁的孙子! 当年林晟去美国相亲,眼高于顶的陈大小姐,一眼就相中了他,孙子长得比儿子还俊,能不招小姑娘喜欢吗? 灵韵的孙女可比她自己有眼光多了! 林爷爷美滋滋地继续润色他的小说,重生部分他已经写到男主女的孙子辈,照这势头下去,重孙模块也差不多可以解锁了...... 总之,打着黎小麦的名头脱离组织生活的林肯同学,在这天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现象,那就是每天无论多晚入睡。六点半必定被生物钟唤醒的他,居然一觉睡到了将近九点。 原本担心旁边多了个会喘气的大活人会彻夜难眠的情况不仅没有出现,睡眠总时长还超过了平时。 头脑清醒,浑身有力,那是睡眠充足之后才能享受的福利,对于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七个小时的林肯来说,心情都好上了几分。 连一觉醒来身上缠了个八爪章鱼这种惊悚的事,都没能破坏这份好心情。 伸手按了遥控器打开窗帘,初冬的暖阳照进房间里,让那“章鱼”的全貌显现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蹬了被子之后身上感觉到冷,黎小麦整个头埋进他的怀里,手臂搂住他的腰,一条腿还绕过来死死缠住他的。 因为睡衣的衣袖和裤腿宽阔,女孩睡姿不雅,高高卷起之后露出欺霜赛雪的手臂和小腿,还有半截小蛮腰,阳光下显现出晶莹如玉的质感。 林肯一瞥之后赶紧错开目光,这一大早的,真是要了亲命了...... 深吸一口气,林肯试图靠意念平缓身心随着朝阳而升起的燥意,并尝试着从“章鱼”的束缚中解救自己。 林肯从来没有和一个女孩子,或者说和任何一个人如此亲密地贴在一起过。 在他的记忆中,即便是父母,最亲密的时刻也不过是每次分别时例行公事的拥抱,但林肯觉得那拥抱仪式感更多过于感情。 虽然和爷爷奶奶相处地也还不错,但那一代的老人向来内敛,林爷爷算是比较新派的了,在他个子没长起来之前,摸摸他的脑袋已经是最亲昵的动作,奶奶是大家闺秀,向来也是含蓄优雅的。 至于同龄的女孩子们,不是像李安妮这样完全没有共同语言,还因为各种小心思怕被看穿怕被告状恨不得躲着他走的;就是对着他的脸犯花痴,一旦面对面除了脸红害羞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的;当然,也有胆大豪放想和他“发展,发展”的。 但这些女孩无论家世、容貌、性格如何,无一例外都令他看一眼就觉得厌烦。 感情这种事情是相互的,现实中的千金小姐们,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会苦苦痴恋一个男人,李安妮这样左右逢源享受异性追捧的,才是主流。 只不过有的家教好,会含蓄一些,走的是名媛路线,有的则不在乎名声,及时行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