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乖顺得不可思议。 像家里偷娇生惯养的猫。 光是天真,光是亲热,在他面前半点儿没有防备的必要。 沈琛定定望着她,安静、专注。 一只手悬在半空,张张合合,只掐住一把又一把的空气,终是落在脸边细细的摩挲。 他下不了手。 在简直是老天爷开的玩笑。 分明他杀过许多人,太多人。 不提男的,女的,好的,坏的,必要时候他都杀,不存丝毫心软。 而她是他亲手养出来的小孩,沈琛不想假手于人,他想亲自杀,杀得干净些,利落些。 却始终杀不了。 不但今天杀不了,明天杀不了。 杀了小半年没能得手,沈音之活着,活蹦乱跳。 照旧的说话做事没头没脑,到处惹是生非,而且开始计划着逃跑。 当然,她之前就经常逃跑。 钻狗洞、爬树翻墙,又打扮成小厮,沈音之花招无数,得逞的次数双手数不过来。 就算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她非要往兜里揣几个钱,大摇大摆去街巷上晃荡,买点零嘴儿,尝点小酒。 那时不必太担心,因为天黑之前实在没人找着,她自个儿晓得找路回来。 但自1937年起,她走得决绝。 天天不忘拎上包袱,旮旯缝隙里留下纸条。 家里开饭她不回来,外头天黑她不回头,不管风吹雨打世道再乱,反正拦不住一个小傻子铁了心要走。 典当,住店,扮乞丐,买船票。 他教她的念书识字,教她算数,她门门功课挨不上及格,偏做这些如鱼得水。 好似天生的小毛贼,胆大心细无所谓脏乱差,一个小姑娘涂花脸尽管往全上海最脏最破的小角落里躲着。 最长五天五夜不见人影,生死不明。 最远溜到荒无人烟的城郊,似乎知道城边有人要抓,二月寒天绑紧包袱,准备往薄冰冷水里扎。 而最后一次,他在港口逮住她。 一只脚已然踩上船板,左手挂包袱,右手油乎乎的两张饼,活像煤炭里捞出来的浑小子,差点儿便上了一艘满是男人的黑船。 “放开!” 沈音之不服输,咬他一口,撒腿还要往船里钻。 那时沈琛已经放弃杀她,足足两个多月没掐她。 他认了。 但她未免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那天沈琛破天荒地发了场大火。 他一路死死捏住她的手腕,拽进书房,锁上门。 外头什么都看不着,只听见戒尺一下一下打得清脆响亮,以至于过路仆人纷纷缩脖子,听着都疼。 又听到他问:“你到底想去哪?” 语气里没有多少该有的优雅,镇定。 生气的沈先生,低低地,沙哑道了一声:“苏井里已经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你找不到他。” 他以为她要去找苏井里,以为他们俩是商量好的,同去同留,同生共死。 沈音之抿紧嘴唇不出声儿。 她不清楚他为什么这样误会,反正,她觉着这误会对她有利就行。 ——这是他曾经教她的,聪明人做事从不让人明白他真正的意图。 她学得很好。 不过样样用以对付他罢了。 沈琛看着她缩在阴暗的书柜窗帘下,捂着红肿的手心,孤零零的一小只,仿佛被抛弃的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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