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灯。 他其实一点不笨,相反,从小就被夫子和邻居夸聪明,刚来时表现的那么好欺负也只是为了筛选能结交的,和不能结交的人而已。 以前就是没考虑周全,吃了亏,他很吃教训,有过一次之后,便不会犯第二次。 杂役处的环境恶劣,也意味着好人很少,一个寝屋六个人,只有一个勉勉强强还行。 总是不说话,他一个人说,他也是十分嫌弃的,奈何同寝里没有旁人,只能凑合了。 要不然就要出寝屋找别人,商量着找地方偷摸烤鸡酿酒,偶尔也会凑钱买个什么,大家分着吃。 比如应季的水果,干果,一个人买不起,几个人凑钱可以买一袋子,然后每个人几个分掉,他经常这么干,有几个吃货好友,可惜离的太远,没被分到一起。 近的就隔壁床位一个,纵然再不满意,也要凑合着用,大概是凑合的时间太久,竟凑合出了感情。 余欢不爱说话,但是他每次都会背地里帮他,一些小细节上,比如上茅房时突然发现自己没带纸,一般人肯定要慌,他不会,因为喊一声余欢就好。 余欢一边说烦死了,下次自己带,一边拿了纸过来。 明生省饭让给杂役处的小屁孩们,他一边说滥好人,一边说吃饱了,碗里还剩下小半,叫明生当了个好人,转赠给别人。 有些七八岁的小孩子活干不好,每天都留到很晚,明生索性闲着也是闲着,便干脆留下来帮忙,余欢冷嘲热讽,‘自身难保,还想着帮别人,以后别人能记住你是谁?’ 明生并没有指望被别人记住,只是因着自己也是差不多这个年纪进来的,当初没有一个人帮他,他总会弄伤自己,半夜觉得委屈,偷偷的哭,所以不想别人也这样而已。 显然,余欢跟他有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嘴硬,非要讽刺一番。 他知道明生的经历,作为交换,明生也知道他的,是他死缠烂打问出来的,本来这么长一串,平时他肯定不会说的,懒得说,后来哄着他喝了点酒,酒品不好,一问全抖出来了。 和他恰恰相反,余欢是因为每次都照顾新人,结果有一次那个新人为了和其他人打成一片,背叛了他,和别人一起合起火了想欺负他。 整个寝屋就他拽拽的,不合群,自然会被人排斥,人家就诱惑被他帮助的那个,说是一起欺负他,就交朋友,那个新人毫不犹豫答应了。 余欢被伤到,所以再也没有帮过别人。 往后再有什么欺凌打骂的事,都冷眼旁观,劝他也冷眼旁观,因为好人没好报。 “我这回死里逃生,你就不想知道细节吗?” 余欢拿过他手里的衣裳,搁在床上折,没说话,因为不用说,明生会自己说出来的。 果然,明生手支在脑后,往他床上一躺,道,“是三公主救的。” 他歪头看来,“是你找的人吗?” 他的胳膊压着了衣裳,余欢挪了挪,“不是。” “我就猜到了。”明生脱了鞋,盘腿坐好,“你这个性子除了我不可能交到别的朋友。” 余欢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唉,你说你啊,当初要是多认识点人,也不会这么惨了。”不过他要是多认识点人,搞不好也不会沦落到成为杂役处太监的地步,所以就这样挺好,起码俩人认识过,虽然闹掰了。 明生突然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那么抵触?” 他俩闹掰的前一天还好好的,后一天余欢突然冲了过来,给了他一拳,他整个人都懵了,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