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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节


力主要放在工作上,除此之外,她还在秘密调查丁芳、丁青松母子和季千嵩的关系,她请了一个颇有名气的私家侦探,又请了昔日狗仔大王章大强出马,两伙人以不同的方式盯住那对母子的一举一动。

    不过陶之遥暂时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正值暑假,丁青松又才结束高考,丁芳休年假带丁青松去国外度假,而他们出国的时间,恰好是在明珠会所那场混乱后的第二天。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高君元、郑吉几个二世祖,丁青松异常优秀,他凭自己的本事考上了首都大学金融系,也就是说,新学期开学后,他将成为刘嫚的学弟。

    陶之遥那一嗓子乱吼,沈墨臻没办法,只能同意小可儿和霍明的加入。

    自从小可儿在沈墨臻面前点明霍明的心思,沈墨臻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霍明了,幸好录制《惊鸿》之后,她暂时没有其他工作,她不去唱片公司,就不用与霍明打照面。

    霍明见不到她,心情日渐低落,小可儿作为旁观者,很内疚,她没想到自己弄巧成拙。

    今天她和薛云飞加班录制她的新专辑《爱你每一天》,这是一张充满恋爱粉红泡泡的专辑,他们俩将各自的情谊全写进专辑里。

    加班到晚上十点钟,两人走出录音棚,发现霍明的办公室还亮着灯。

    薛云飞敲门而入,“都周末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霍明坐在电脑和键盘前面,周围堆积着许多乐谱,他从乐谱中抬起头,黑眼圈在白胖的脸庞上格外明显,很疲惫憔悴的模样,但他还是对他们俩笑了笑,“我在找灵感。”

    “找灵感不是这么乱来的,你要累死自己吗?”薛云飞皱眉,他已经从小可儿口中得知了前因后果,其实他早前也察觉到霍明对沈墨臻有那么一点意思。

    大家都觉得霍明配不上沈墨臻,薛云飞的想法却是反过来的,他认为沈墨臻配不上霍明!

    霍明是他的学弟,他们俩认识十二年了,他记得自己在伯克利第一次见到霍明,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好肥的胖子!”

    熟悉之后,薛云飞为自己肤浅的第一印象感到羞愧。霍明虽然胖,但他性格很开朗阳光,总是穿着宽大的嘻哈风格上衣和肥大的裤子,身上戴着十字架配饰,整个人有一半都融入了美国文化中。

    霍明非常有才华,钢琴、小提琴、单簧管、吉他以及原理与它们相近的乐器,他都擅长。可他就是对作曲编曲情有独钟,他写的曲子,曲风多变,各种元素:新古典主义、电子乐、摇滚说唱、新世纪音乐……各种音乐流派,他信手拈来。

    大学还未毕业时,就有美国知名唱片向霍明递上橄榄枝,他拒绝了,毅然决然的选择与薛云飞回国创业,新辰唱片由此而来,这些年,薛云飞在幕前,霍明在幕后,他们为大大小小的歌手、影视剧谱写了上百首曲子,公司在业内排名越来越前,两人赚了不少钱,差不多可以经济自由了。

    因此,即使霍明胖,向他献媚的女人依然络绎不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章 艳福不浅

    薛云飞劝不住霍明,小可儿灵机一动,非要拉着霍明出来吃烧烤,薛云飞不想看自己女友撮合霍明和沈墨臻,就借故回家。

    霍明挨不住小可儿的唠叨,等来到大排档,他才知道沈墨臻也在这里。

    两人面面相觑,霍明并不知道小可儿背着他干了什么“好事”,些许尴尬之后,霍明一如既往笑着同沈墨臻,以及陶之遥打招呼。

    他笑着的模样不油腻,他的脸并不胖,他是长脸,肉长多了,就变成了圆脸,带一点点双下巴,没有那么油腻,他的眼睛也不小,是内双,眼皮脂肪太厚,就盖住了一部分眼珠,笑起来,细细长长的,是一个弧形。

    单看他的脸,会觉得他大概有170斤,看他全身,额,应该超过了200斤。他的肉主要集中在下半身——肚子和大腿。

    天气太热了,大排档的灯是冷白色的,照在霍明的胖脸上,显得格外惨白,他的黑眼圈也更加突兀。沈墨臻记得上次见霍明,就是小可儿发手信那天,霍明的脸色没有这么糟糕,才十几天不见,他怎么变得这么憔悴?

    沈墨臻心里有些担忧霍明的健康状况。她没有她以为的那么排斥这个胖子。

    “别干站着啦,坐下,坐下,”陶之遥热情的招呼两人,她以前跟霍明、小可儿算不上特别熟,他们每次见面聚会,都是由刘嫚牵线搭桥的,在一起吃过几次饭,也算是朋友了。

    后来《晚明遗梦》需要主题曲,陶之遥知找到小可儿,请她谱写《遗梦虚空》,这首曲子的作曲是小可儿,但编曲是霍明。经过这次合作,陶之遥跟他们才联系更频繁了一些。上次的手信,小可儿也专门给陶之遥带了一份。

    四人就坐,一张不大的方桌,沈墨臻左右手边分别坐着陶之遥和小可儿,面对着霍明。霍明个子高,又胖,巨大的体型坐下来,都看不到小椅子了。

    陶之遥和沈墨臻其实已经吃了半饱,不过陶之遥还说要继续吃,兴冲冲的张罗点菜,老板送上菜单M.weDAl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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