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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穆知青结了婚,你俩好好过日子。”田寡妇拍了拍田志成的背,笑道:“我瞧那姑娘是个勤快人,现在我儿子也知道懂事了,你俩好好够,日子肯定错不了。”

    田志成笑容讪讪,只是修个屋顶而已,可是在田寡妇嘴里,就像是了他挣了几十个工分似的。

    晚饭是时下乡村普遍的杂粮饭和蒸红薯,就着一盆煮的软烂的丝瓜,田志成端着碗,只是稍稍愣了一秒,接着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的杂粮饭,就是用家里现有的粮食混在一起煮,味道着实不算太好,不像现代精挑细选的用各种调料煮出来的那样精致。

    田寡妇看到儿子埋头吃饭,想着平时总会抱怨几句,今天却什么都没说,显然是饿狠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等秋收有了粮食,妈就去换两斤肉回来,到时候给你做红烧肉吃。”

    原身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平时很少去上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公分,家里只有田寡妇每天去上工,一天下来也就挣七八个工分而已。

    一年到头,也就够母子两个吃饱而已。

    田志成想到随自己穿过来的淘宝,里面倒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兑换,只是这来源却需要他好好琢磨一下。

    否则,到时候哪怕是拿一小块猪肉出来,按照原身在村里的风评,怕是很容易被人当做是偷来的。

    乡村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田志成吃完了饭,打水洗了澡就睡下了。

    田志成家位于三队,早上起来他就找到了三队队长朱保国。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成了人家儿子,自然要把日子过下去,他不是原身,做不到让一个年近五十的老母亲上工挣工分养他。

    朱保国对于田志成的到来,显然有些疑惑,田志成上来就是一顿诚恳的道歉,又说到田寡妇身体不好,卖一波惨。

    然后发了誓要好好上工,挣工分养家。

    乡下人都淳朴,田志成和朱保国同在一个队,田志成也算是朱保国看着长大的。

    “保国叔,以前是我太混账了,以后我一定认真干活。”田志成想到田寡妇那常年劳作略微佝偻的脊背,不由道:“能不能给我妈派个轻松点的活计,就是工分少点也没啥,她身体不好,我怕她累坏了。”

    “这才对,大小伙子不干活,让你娘养家怎么成?这回可算是懂事了。”朱保国虽然也对田志成有些意见,却也乐于见到他改邪归正,“这即将娶媳妇的人就是不一样,知道上进了。”

    也许是因为田志成的态度诚恳,又一口一个保国叔,无形之中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朱保国也开始打趣起了田志成。

    田志成抿唇笑了笑,变化太过总会引起人的怀疑,但是有穆晓晓做借口的话,别人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上工的时候,朱田村的老少男女,破天荒的在地头上看到了田志成的身影,虽然衣服有些旧,却洗得很干净。

    挺拔白净的田志成,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就像是个从县城里下乡的城里人。

    “哟,志成也来上工啊?你不是挣大钱的人吗,这地里的活你志成咋能干呢?”

    第2章 (捉虫)

    朱田村里大部分都是姓朱和姓田的,多少都沾着亲,开口调侃田志成的,也姓田,按照辈分田志成还得喊人家一声表婶。

    原身在村里话不多,但每次躲懒借口却不少,不是身上痛,就是那里痒,硬逼着上工,做到晚也不如人家一个妇女干的活多。

    有看不过眼的,说两句风凉话,原身多半会说,他是要干大事挣大钱的,地里刨食他不擅长。

    这话从十五六岁说到今天,虽然平时经常往县城及其他几个村镇乱窜,也没见他拿回什么钱来,只有偶尔带回来点边角肉,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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