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上位后,因为不满王安石,执意将新法全部废除。 这是司马光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 宋神宗时期,熙宁年(公元1070年) 王安石拜相,主持变法。 刚变法就得知变法失败,还被好友司马光将新法全部废除,王安石如遭雷劈,整个人都不好了:“……” 政见不同罢了,何至于如此? 却不知更让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还有就是他上位后把神宗朝十万将士用生命夺取的土地,无偿送还西夏。 美其名曰怕西夏来犯,避免大动干戈,不如直接归还。】 身体本来就不好的宋神宗赵顼直接气晕了过去。 醒来后赵顼破口大骂,“司马光!!你个*;amp;;amp;……” 骂了好一会儿,赵顼终于冷静下来了,哲宗十岁登基,他前两个儿子都早夭,现在还没儿子呢。 也就是说他至少还有十余年时间。 “来人,传王安石入宫。” 听天幕的意思,变法可行,只是操之过急、急于求成等原因才失败。 若是放缓脚步,徐徐图之呢? 【以及公报私仇阿云案。 阿云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姑娘,她的命途坎坷,父亲很早就去世了。 她十来岁时母亲也病亡了,正在这时,她的叔父明面上答应收养她,暗地里却把他“卖”给了当地一个老光棍韦大。 韦大有个特点,一是穷,二是长得丑,是年龄大,阿云被迫嫁给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因此,当韦**她圆房时,她先是想办法用酒灌醉了他,然后用刀连砍他十多刀。 然而,阿云一介小女子,力气本来就小,再加心急之下,自然没有把韦大砍死。 事后,阿云选择了投案自首。 以当时宋朝的刑法,阿云谋杀亲夫是要被处死的。 但登州知州许遵是正直的清官,他认为,阿云还在母丧的期间,被迫嫁老汉,这个婚姻不是合法的。这起案子属于杀人未遂案件,只能犯刑事责任,不能判死刑。 韦大的家人不服,把案件往上面告发了。大理寺给出的结果是:驳回许遵的决定,判处阿云死刑。 许遵也不服,再度上诉,结果这个案子引起了朝廷的注意,甚至连宋神宗也知道了。他就马上召集最宠信的王安石和司马光等人商议这个案子[4]。 王安石支持许遵,司马光觉得判轻了。两人又开始争了,弄得宋神宗都不知道听谁的。 案子拖了一年多,神宗决定听从王安石的建议,按照一开始的判。 司马光不乐意了,且一记就是十五年。 十五年后,司马光上位,重审阿云案。 虽然正史中没有明确记载阿云最后的结果,但以司马光坚持谋杀案不能减刑的决心,以及野史记载,后世学者猜测阿云难逃一死。 司马光在这件事上为人诟病,甚至所不齿。 但史书上记载他为人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忠于君王、取信于人,又恭敬、节俭、正直,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孟子),评价极高。 只能说有才的人不一定适合当官,所以书中罚他去“体验”生活,非常合适。 照我说,当官的不知百姓疾苦,还要成天嚷嚷为民请命,不如直接让他们体验一下百姓是如何疾苦的。】 宋仁宗时期 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