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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马福夹住抄手之后,没有立即将它直接夹起来,而是将它1/3的部位露在汤面上。

    利用“元宝”中间凹陷的特性,让一部分红油和芝麻身陷其中,然后再慢慢地让整个“元宝”露出“水面”。

    目前吃过抄手的人一共就二个,楚云风和郭逵。

    但是他们两人都没有用过这种方式来获取汤面上的红油和芝麻,所以每次两人吃完之后,汤面上还留有不少。

    就这一点技巧来说,马福似乎比楚云风和郭逵还要厉害。

    算了,就不提郭逵了。

    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没什么好做比较的。

    面上充满红油和芝麻的“元宝”,无论是从色泽还有外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马福很想先将表面的汤汁一口吸掉,先品尝一下汤汁混合红油的味道。

    但是一想到如果吸掉的话,整个抄手的完整性就被破坏掉了,一点也不完美。

    “oh,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马福心中默默地想到。

    而且抄手很软,自己筷子夹着的时候手还有一点微微发抖。

    如果是轻轻吸的话,势必会洒落不少进碗里,甚至还会弄到一部分在自己的嘴上。

    如果是重重吸的话,肯定会全部将他们吸进嘴里,但是这样一来,声音就会非常的大。

    这绝对不是一个绅士能做出的事情,简直是太失礼了。

    该怎么办呢?马福开始纠结起来了。

    我真的很想先吸一口啊,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我太难了……

    无奈之下,马福只好放弃了之前的想法,还是先来一个整体的感受吧。

    筷子先定在那里不动,脑袋慢慢地伸到了碗边,然后筷子轻轻地将整个抄手送进了嘴里。

    虽然拿着筷子的手有点抖,但是马福还是成功地将抄手送进了嘴里,嘴唇上没有沾到任何一点汤汁和辣椒。

    入嘴的一刹那,马福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仿佛是全身的细胞在沉睡中被唤醒,在这一瞬间被彻底激活了。

    跟楚云风第一次尝试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但是马福的这一次感受比楚云风要多两种体验。

    楚云风吃的时候没有将红油聚集在一起,反而在夹起抄手的时候将红油给拨开。

    所以进嘴的抄手上面只沾到了少量的红油,而不像马福的抄手上面聚集了大量的红彤彤的辣油。

    所以进嘴的那一刻马福先是感受到了一股火辣的“热浪”来袭,提前唤醒了口腔里的味觉细胞。

    沉睡的细胞醒来之后,激情地跳起了欢乐的舞蹈,迎接即将到来的味觉盛宴。

    这便是第一个有所不同的地方,红油的效果,则是让整个味觉体验更加的丰富,更加的充满着激情。

    浓稠又不失爽滑的高汤,劲道又不失q弹的面皮,软嫩又不失嚼劲的肉馅,在口腔中相互交融,颇有一番如鱼得水的感觉。

    在这些混合着各种香味和特殊口感中间,还多了另外一种特别的感受。

    这也是第二个不同之处,那便是红油里的白芝麻。

    炒熟过后的白芝麻本身就已经很大程度地激发了芝麻独特的香味,再经过热油的“唤醒”,彻底将它的香味给爆发出来。

    特别是系统合成之后,芝麻中的抗氧化物质含量达到了峰值。

    不仅增加了人体吸收的效率,而且有着极强的抗衰老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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