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地方,是一个城市常见的垃圾桶。只是那个垃圾桶的位置比较偏僻,在一个寻常不怎么被人关注到小巷边。或许是因为下雨的缘故吧。那个垃圾桶正好处在屋檐下,倒是没有猪呢么被雨淋到。” “也许是等车等得太久不耐焦急下的好奇,也许仅仅只是为了避雨而已,那对夫妇走了过去。却不想,他们在那个垃圾桶的最里面,看到了一个只有几岁大却脸色潮红高烧不断的可爱孩子。” “妈?” “那个孩子长得很漂亮很精致,比起一般的女童来都要粉雕玉琢,好似雨中的水晶娃娃,脆弱得令人怜惜,想要好好的呵护着他长大,为他遮风避雨。那个孩子,就好像上天的恩赐,就那样突兀的进入了那对夫妇的生活力。” “显然,那对夫妇也是那样认为的。那个孩子,是上天特意送到他们身边的,是她们的孩子。” 百里悠不再说话,其实,在女人开口的一瞬间,他就猜到了什么,却没有打断。 “那对夫妇仅仅只有一个女人,他们的老母亲一直希望能够抱孙子,可惜……后来,他们等了几天,却是没有看到有人来寻那个孩子,于是,他们心里稍微的松了一口气,之后一直细心的呵护着那个孩子长大,看着他慢慢的长大成为一个优秀俊美的少年。” 女人表情落寞,微微的叹了一口气,然后转过头看着身侧的精致少年。 “朝歌,那个孩子就是你。” “妈……”百里悠看着女人,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女人说的那些,对他并不够造成什么影响。 如果是以前的林朝歌的话,他或许会激动,会深受刺激,会不知所措,会惶惶不安,就为了那从来不曾见面,也不曾找寻过他的亲人。可是现在,他不是林朝歌,他是百里悠,是二哥的百里悠。 对于那些所谓的身世,最多只是让他心里轻轻一笑,或许还会觉得麻烦。除此之外,却是没有任何想法。 或许,他是真的冷血,仅仅只是把这当做是别人的事,听听就罢,却是与他无关。 “朝歌,原谅妈妈。妈妈当时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把你送还给你的亲身父母。可是,我们当时要急着回去奔丧,却是耽误不得。而你那个时候又高烧不断,无法等在原地。” “之后,你好不容易才从高烧中醒来,结果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你的父母是谁,不记得你住在哪里,不记得任何事。甚至,那个时候你连开口说话都不愿意。即使有时候开口说了什么,也有些含含糊糊,我和你爸爸根本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百里悠抬起头望着女人。 林朝歌小时候也曾经失忆过?甚至到连语言都忘记的地步? “我和你爸爸当时都很担心。幸好,这种情况在稍后的一年里慢慢好转,你也逐渐的开口说话了。就是语气有点生硬,就好像才开始牙牙学语的婴儿一般,总是在妈妈的身后跟上跟下。妈妈说什么,你就重复一遍,最后竟也熟稔起来。” 也许是想到儿子小时候的事,林妈妈脸上的担忧和黯然消退了几分,表情慈爱而温柔。 “朝歌,你都不知道你那个时候是多么的可爱。整天黏在妈妈身后,让妈妈好高兴,好高兴……” “妈……”走过去,百里悠蹲在林妈妈腿边,把手轻轻的放在女人的手臂上。 “之后的几年,我和你爸爸其实心里一直悬着,忐忑不安,既希望你的亲人能够来找你,让你回到自己双亲身边,却又不希望他们找来,把我的孩子带走,再也看不见我的宝宝。” 也许是这些年来这个秘密一直藏在心里让女人背负着沉重的包袱生活,心里总有一股惶惶不安,让她无法述说。现在,终于开口说了出来,女人心里稍微的松了一口气,竟然慢慢的从压抑沉重中平静下来。 儿女是父母的债,她总归不能那么自私,一直把朝歌留在自己身边。 想来,朝歌的父母丢失了孩子十几年来,心里不知道该怎样的痛苦和悲伤呢。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