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诚动了一下。 季蒙纹丝不动。 刘仕诚也没再坚持,就随他去。 之后,刘仕诚就在季蒙的怀里睡着了。 一夜无梦。 …… ——第二天两个人又出发去看动物。 越往后,就能看见越多。 不过,有点遗憾的是,对于这里的主角——火烈鸟,却没有瞧见多少。 刘仕诚早就听说过,在肯尼亚的湖上,会有大片大片遮住半个湖泊的粉色的火烈鸟。 但是这里好像并不是这样。 “前几个月有一场森林大火。” “……嗯?” “所以大批的火烈鸟迁往了别处。” “这样……” “下次再来你应该就可以看见了。” “……” 不过,只是这剩下的一些,也可能想象得出来原来的景象。 就像一片落霞覆盖在湖面,也似大幅的红色织锦飘入凡间。 季蒙走了过来,从后面把刘仕诚搂在怀里,蹭了蹭刘仕诚的额角:“火烈鸟是集群而居,从不离弃。” “……” “不能理解?” “……” “那个,”刘仕诚扳开季蒙的胳膊,“别。” “……” “……” 季蒙叹了口气:“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刘仕诚看着脚下:“……也没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 “……也没有不喜欢。” “……”季蒙笑了。 中午,从公园出来之后,又去了一个小部落。 这里的人还保持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住着茅草屋,小孩子喝着牛血。人们都穿着红色的长袍,据说是为了驱兽防身。他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火焰一样的颜色。耳朵上也穿着洞,根据族人的审美,这个耳朵上的洞越大就越是迷人。这些保持着最原始的生活方式的人也都知道美元的用处,让很多人忍不住怀疑他们是不是故意在用这种方式来赚钱。 …… ——傍晚,在酒店门口,刘仕诚看见一个人带着一只很瘦很瘦的狗。 肋骨都清晰可见,目测就可以数出一共有多少根。狗的脑袋也耷拉着,无精打采。 “季蒙,”刘仕诚说,“你去和那个人聊聊天。” “……?” “看看那条狗是不是病了。如果病了,我们可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