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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魂 第101节


无法控制自己奇奇怪怪的想法,只要和宁时亭共处一室,自己就会变得非常不稳重,他赶紧离开了香阁的书房。

    小狼则留下了下来,继续缠着宁时亭,要陪他写字。小狼挡住了灯影,宁时亭伸手把它揪到另一边去,小狼就乖乖不动了。

    宁时亭展纸写信,题头就是晴王殿下。

    婚书被烧了,这也不是个事儿,即使之后打定主意要退,总不能真的给顾斐音退一堆灰过去。

    他本来就在思索此次对婚书应该的答复,他非常清楚,这只是一个招揽人心的手段,他如果这时候真的答应了婚书,以后还会遭遇什么那就是真的不可预测了——他会让顾斐音看到:一个不配的人,居然真的敢狮子大开口地妄想不属于他的位置,这只会招致别人厌弃。

    上辈子他自认无才无德,不能接受这封婚书,却是某种意义上的歪打正着。

    宁时亭落笔飞快,只说自己久居晴王府,身体也日渐变得糟糕了起来,唯一的心愿只有替顾斐音把晴王世子养育成材,其他的不敢肖想,已经将婚书焚为灰烬,希望顾斐音不要再记得这回事,也不要再给他过多的荣宠。

    小狼趴在桌边瞧着,金色的大眼睛在灯下仿佛琥珀,锐利又亮堂。这只狼在听书那里学了一点字,学会了写“笨王”,陆陆续续地又认识了一些其他的字。

    小狼贴近了闻闻看看,忽而一愣——它认出了信封抬头写的“晴王”两个字。晴字它没有学过,但是小狼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看见王府门前的牌匾,对于这个字的形状一清二楚。

    它知道这是头狼所讨厌的人所在的府邸,现在宁时亭在给头狼讨厌的人写信,而没有给头狼写信,令小狼觉得十分不公平。

    小狼对着信纸凶了一下,踩着爪子绕书桌走了一圈儿,开始扒拉那两个字,想要抠掉它。宁时亭只以为它在捣乱,空出手来挡着他,飞快地写好了收走,再封进了信封中。

    小狼绕着他嗷嗷叫,委屈地用力拍爪子,宁时亭依然没听懂它的意思。

    小狼看见鱼这么笨,于是也有点放弃了,想了一下后,还是决定亲身示范给鱼看,让他学一学它是怎么给晴王写信的。

    它去笔筒那里叼了一根笔,又刨出了一张纸,在上面认真写下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笨王。”

    接着,小狼又刨出了一个信封,示意宁时亭帮它把这张纸装进去。

    这个动作很好理解,宁时亭帮它装了。

    小狼于是刨出了第三张信纸,又把宁时亭常用的那支琢玉笔叼起来,拼命往宁时亭手里怼。

    宁时亭这下明白了:“你是要我给饮冰也写一封信是吗?”

    小狼疯狂点头,乖乖地蹲在他面前,等他写。

    宁时亭思索片刻后,提起笔,飞快地落笔写好了。准备装入信封里,再让小狼帮忙带给顾听霜。

    小狼伸长脖子一看,发现宁时亭写给头狼地这封信里居然也都是它认识的字,并且和它一样都是写的“笨王”。

    小狼喜滋滋地叼起两封信,准备去给它的头狼送信了。

    *

    几天之后,晴王府中发出的另一封信也飞快地抵达了另一个洲府。

    晴王营帐中。

    手下人把信送进来,顾斐音先没有看,而是先问眼前的人:“这次去看了,感觉如何?”

    外边冰天雪地,里边篝火温暖,屏风后透着一个身影,被千年狐裘包裹起来,雍容华贵。那人只露出了一只手,但是已经好看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纤细漂亮,白皙柔嫩,带着说不出的一种媚意。

    狐族天生就有魅惑人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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