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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日


的片,在铁箱里的水烧开后放入,再倒一小勺白酒,加入已切片的羊杂,开盖炖煮。羊杂汤的好处是不用熄火,可以随时取用汤,不必担心肉会煮过头。羊杂的要点是给汤提供鲜味,按照温迪的喜好,她本来就不喜欢吃羊心和羊肺,口感她不适应,但它们煮起汤来,味道却极好,无比鲜美。

    在水再次烧开后,温迪就开始向汤里加白胡椒粉,用木勺撇去汤面的浮沫。

    接着她取一份羊肉,放进刚才煮过羊杂的香料水里烫一下,煮掉血沫后就从石碗里捞出来,切片后加入羊杂汤里。这时可以放些香菜,温迪没有,但她马上选择将地瓜秧和雪菜洗净,斩去根部,将杆和叶分开,杆切断,叶子切碎,先放入菜杆,煮一阵再放入菜叶,最后放入豆芽,加一点盐,再榨一个梅子的汁入锅,提供一点点酸味。

    羊杂汤本身的腥膻味其实不重,也许这跟羊的品种有关,温迪接近它们时就感觉到它们身上没有多少异味,因此连羊杂和羊肉的腥膻味也很小,这使得汤的鲜甜味更加明显,温迪不需要加入太多有本味的菜将它的本味压制,她只用了两块姜,要是羊肉太腥,她需要处理羊肉和羊杂的步骤会更多,姜也得放五块以上。

    等到那时候,与其说她在喝羊杂汤,不如说她在喝姜汤了。

    现在这个味道是最好的,谁来都不会质疑它的美味了,羊杂汤的香味站在十步外都能闻到,受它吸引,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过来装一碗。

    温迪得意地朝着右边望去,一个典型就站在那,傻呆呆地抱着一个木桶,垂涎欲滴。

    “行了,把水桶放到储藏室去吧,我没说不让你吃。”温迪说。

    “哦!”黑毛连忙跑进储藏室,然后用更快的速度跑出来。

    “吃这个?”他接过碗,自己装,“这个就是羊杂汤?”

    “原来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嘛。”温迪已经装好一碗,坐到餐桌前,用勺子先舀了一勺汤,放在嘴边吹冷后迅速将勺子放进口中。“唔!”羊杂汤鲜得让她差点吞了这个勺子。鲜味往往和腥膻味并存,温迪不由得想到,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保护吧,如果要获得这鲜味没有腥膻味的阻隔,这种绝顶美味恐怕在一千年前就被吃绝了!

    她喝完了这碗汤,开始吃羊肉。

    羊肉泡在汤里,吸饱了本味的汤汁,又因为煮了很久,几乎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每次融化都将汤汁一并送到舌尖,留下淡淡的鲜甜味,让人欲罢不能。余下的三种菜也都一样,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全靠调料提味,伴着汤和羊肉吃下去,非常对人胃口。尤其是地瓜秧和雪菜的菜叶,它们也同样能吸汤汁,咀嚼时会像吃肉一样有挤压感,每次挤压都伴随着汤汁的飞溅,如同新年时在夜空绽放的礼花,就像夜晚与烟花,菜叶和汤汁是同样美妙的搭配。

    她喝了四碗汤,仍然觉得肚子空空。

    这是当然的,她只切了一份羊肉,又不碰羊杂,汤再美味也只是喝了四碗水。

    于是温迪在石碗里又煮了面,煮熟再夹进汤里卷一卷,和黑毛分了,正好一人能再吃两碗。

    “这个可比人肉好吃多了。”温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啊?”黑毛被她的话吓了一跳。

    “我是说,要是能让野猪吃一份羊杂汤,也许它能放弃吃我们。”温迪开玩笑说。

    不过黑毛不会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回答:“它会选择吃完羊杂汤再把我们吃了。”

    温迪讪笑:“你说得对。”

    她也不是平白想起野猪,她是想,她要再去一趟野猪林。

    吃粉的时候她就顺口给黑毛说了一嘴。

    黑毛听完,点点头:“行,不过休息一下再去吧,我怕我跑不动。”

    温迪不由得笑了:“你现在已经接受去野猪林很正常的事实了吧?”

    “是不得m.WEDal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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