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未逢大败,自然将士们各个骄傲自满。 一篇《阿房宫赋》,曹冲希望对即将出征的曹军,有些许帮助。 毛笔稳健,曹冲手中握着的,是紫毫笔,笔锋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其硬度比羊毫硬,而规制为小楷。 曹冲落笔生风,开始在竹简上书写,而徐庶则在一旁专心致志的观看。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 曹冲松了口气,要不是有曹冲的脑中记忆和手上的条件反射,曹冲真还写不出隶书这种东西。 只是他没注意,一旁的徐庶早已是惊呆了,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曹冲下笔,仿佛一竖一撇一捺之间,蕴涵着世间上所有的美妙。 此子,此文,妙哉,妙哉,一个只经历十三载春秋的稚子,怎有如此雄厚阔达的文笔? 开篇先用四个三字短句领起,音节紧凑,气势不凡,达到了先声夺人的效果。这十二个字,既写出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豪迈气概,也写出了阿房宫兴建营造的非同凡响,语言简练到不能删削分毫的程度,笔力千钧。 尤其是最后一句,简直写出了秦亡症结所在这对历史的理解,得要有多深厚,才能有这样的感叹! 待曹冲最后一笔落下,徐庶已经是拿着竹简望天长叹了。 徐庶刚开始还以为曹冲是抄写别人的作品,可这诗词严谨,却又不同于当世任何大家的作品,而无名之辈,若是能写出这样的文章,那早就名扬天下了,哪会是无名之辈? 徐庶放下竹简,只是曹冲仔细看之下,还能看到徐庶眼角的泪水。 额,徐庶,你好歹也是历史名人啊!至于为了一篇文章而流泪吗? “仓舒,这真是你亲自撰写的?”徐庶话里尤有不信。 “自然是,真真是在夫子眼皮底下撰写而成,夫子何出此言?”曹冲语气已经有些不满了。 其实这不能怪徐庶,同为一个文人,徐庶也有文青病,《阿房宫赋》可不是阿猫阿狗写的东西,那是杜牧,而当时的杜牧已经是文坛泰斗了,写出来的《阿房宫赋》,几乎是他一生的巅峰。 如此文人,如此巅峰之作,出现在一个幼子身上,由不得徐庶不相信。 “为师不是不信,只是你这文章,格式别样不拘,天马行空,却行云流水,抑扬顿挫,思维深远,静水流深,没有一些阅历,哪有可能写出来!” 曹冲嘴角一瘪,这句话明摆着不相信,看来自己还得加些猛药。 “夫子有所不知,学生经此大难,早已是在生死之间徘徊过一回了,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自然也有大机遇,此番生死相交,学生领悟颇多,偶然翻阅秦史,此文大概,便在学生胸中孕育几日,此刻终于泼墨出来了!” 徐庶点头,表示愿意相信曹冲的一席话。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汝即已在生死间徘徊过,想必生死皆知,你本聪慧,有此体悟,当是大幸!” 曹冲表面镇静,其实心里早就忐忑不安,后背儒服上,已经留有汗渍了,果然,抄书这种东西,是不可取的,这种事不能做的太多,不然,后世杜牧的棺材板估计已经压不住了。 不过还好,还好算是让徐庶相信了,那这次考校,也算是过去了! 曹冲心中缓了一口气!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