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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4)


在那一年免费蹭了很多音乐节,也在那一年喜欢上了橘子海和帆布小镇,听deoodband。就是不听高肆。

    但是他确信无论他听不听高肆唱歌,高肆都不介意,因为他觉得高肆很爱他。高肆会啄啄他的鼻尖,让他去沙发上休息:你昨晚加了班的,睡一会吧,睡一会我就演出完了。

    跟搞乐队的谈恋爱真的是一件特别浪漫也特别疯狂的事,所有的空闲时间,只要能陪高肆去演出的,温照斐都会跟着高肆一起去。因为高肆看着他的时候,会让他觉得,高肆的眼睛里只有他,他喜欢那种狂热的迷恋感,好像能够点燃自己。

    确认自己全心全意地被爱,是让温照斐感到最幸福的事。那个黄昏,他蹲在地上靠着墙,看着外面照进来的夕辉浅橘色的光芒,无奈到又哭又笑的时候,高肆站在他对面,等他打完电话,朝他伸出手,给了他一个拥抱的时候,无论是黄昏还是高肆,都能让他觉得被爱。他只是缺爱,那个时候谁给予他满分爱意都能让他动容,只是那个时候恰好是高肆。

    恰好是高肆罢了。

    作者有话说:

    *虽然之前提过但是这里还是再提一下。出自《恋爱的犀牛》

    提前更新一下,今天通宵背书,蹲点评论放松放松。呜呜。

    第二十六章 再去买一对钻戒吧

    好奇怪哦,我也会恋爱脑。温照斐说着说着自己笑了起来,真的太奇怪了,感觉大学里读的那些东西学的那些理论全部都失去了作用,什么爱情等同于激素分泌叠加社会建构,理论武装得很好,实践得一塌糊涂。所以事实证明人千万千万不能恋爱脑,幸好高肆没骗我钱,不然这会儿连房子都没了。

    即便温照斐说话的语气很轻松,然而还是有那么一瞬间让贺轶鸣觉得,温照斐像是把自己放在高温炉里熔炼,把铜筋铁骨剥开,给他看一些平常很难以看到的东西。像一个并不是特别著名的童话,一个单腿的锡兵,掉进火炉里,

    第二天在炉灰中可以看见一颗弥足珍贵的锡心。*

    他认识温照斐的前十八年里认定温照斐是一个举世无双的大傻逼,又装又作,还总爱跟他抬杠。

    十八岁之后每年过年在两家人的聚会上再见温照斐,又会觉得温照斐是一个刀枪不入的假脸精英,打扮得精致入流得体,却一点没有人气。

    直到一路行至二十五岁这年,意外跟温照斐结了婚,才得以窥探到真实的温照斐的一小角:是坚硬的也是柔软的,是刀枪不入的也是脆弱的,哭的时候只掉眼泪没有声音,伤心的时候像个神经病一样看流浪猫吃罐头看好几个小时,想要被爱的时候却不断给自己加强理论建构反复说服自己不需要被爱。

    剥去那些完美的假面,温照斐是由自我矛盾、反复怀疑、打碎构成的,一个在生活的迷宫里不停打转的鲜活的人。

    贺轶鸣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虽然朋友很多,却从来没有像这样剥开过每个人的洋葱皮,一方面是不感兴趣,一方面是懒于承担责任。拨开洋葱皮看见的真心,重量难以预估。而人类社会的法则似乎还包括以真心换真心,假使对方把真心剖出来,或许他该效仿比干**,但他不想,在这点上他是极端自私的。

    几乎所有的前任都会夸他很细心很体贴,但无一例外地都觉得他似乎没那么爱她们,体贴和爱不能对等。就像对于贺轶鸣来说,两颗心之间也不能划上等号,因此没必要交换。

    不过此刻温照斐也不需要贺轶鸣说什么,坦白地说,他只需要贺轶鸣听着来满足他的倾诉的欲望:我今天上班的时候,高肆的一个骨肉皮加我微信,你猜怎么着?

    她给我发了一张床照。温照斐继续说,我在照片的一角发现了长得很像高肆的人无名指上果真带着戒指。

    说着他低头看自己的手,那枚婚戒还戴在他手上。他把婚戒褪下来,从花坛里折了根树枝,扒拉花坛的土,把戒指埋了进去。

    我不要了。温照斐说,你的呢?回去扔垃圾桶吧。

    贺轶鸣的那枚戒指在他们回国找人帮忙取下后就再也没戴过了,主要是怕又戴上又取不下来,除却要回去见爸妈的时候,其余时段一直放在床头柜里。

    这可是四十八万。贺轶鸣心想,温照斐是真大方。一抬头却又看见温照斐泛红的眼眶。

    这次他没哭。泛红的眼眶价值可抵四十八万,甚至更多。难以言说的情绪在贺轶鸣心头蔓延开来。贺轶鸣叹了口气,说:你少逞强。

    我没有。温照斐说,他注意到贺轶鸣眼下一圈乌青,想来昨天也只睡了三四个小时,跟所有的傻逼说拜拜。走吧,回去睡觉。

    他确实是不开心,但因为贺轶鸣的陪伴,稍稍好了些许。

    贺轶鸣跟在他后面进了电梯,他低头摆弄手机,摆弄了一会之后说:明天出去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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