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奖励一千钱……”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又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总之随着报纸的发行,已经开始有人到报馆进行咨询加入新法编纂和修订小组的条件,而还有另外一些自认为有才能的人铺开纸拿起笔开始准备构思对于新商律的建议和策论。 不管能不能得到奖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写一篇投稿也不会怀孕。 因此随后的几天,随着报纸发行量越来越大,被南来北往的商旅传播的越来越远,整个东方道几乎都已经开始轰动,而同时也开始有大量的稿件被投递到报馆。 而这几天,陈旭也陆续接待了咸阳城内数十个有头有脸的商界代表,也让杨堃召集了一些精通商道的文士开始准各种当前和商业有关的律法逐条逐条的进行讨论,看看哪些该保留,哪些该废止,哪些可以修改继续使用,而且陈旭自己也大部分时间泡在报馆观看越来越多的投稿,看看能不能从其中找到一些符合这个时代而且具有良好创意的稿件,以便为编纂新的商业律法提供更多的帮助。 总体来说,这个时代的阶层等级区分比较明显,虽然法家门徒的理念是一视同仁,但实际上也是为了便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法律,目的还是压制商人和平民维护天子和贵族的利益,因此这个时代的法家和后世的儒家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更加让人痛恨。 但法家毕竟不同于儒家,毕竟至少在理论上已经有了平等的思想基础,也就是说已经具有了超越儒家的先进理念,只不过时代局限性让法家门徒无法突破思想的束缚而已,陈旭要做的不是废弃法术治国,而是推行新的法术理念,而不至于让华夏再次走向以人治为主的方向,毕竟法制才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 后世之所有以有大量的法学家在清末开始大力推崇商鞅韩非子,主张学习西方文化甚至****,推行民主与法制,就是因为感觉到以孔孟思想为基础的人治已经完全跟不上人类文明的发展了,继续下去只会让中国越来越积弱,积重难返之下必须要经历一次刮骨洗髓似的过程才能获得新生,因此在民国时期内忧外困的局面之下,诞生了大量的法学大师甚至思想活跃的文学大师。 实际上民国时期有点儿像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不光是思想和文学异常繁荣,就连艺术也异常繁荣。 只不过这种繁荣没有持续多久便因为二战再次走向衰落。 后来新中国重新提倡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那也只是昙花一现然后就尽归尘土。 既然如今的大秦有了法术治国的基础,陈旭自然也可以借助这个基础,将大秦往前推一把,跳出时代的局限着眼未来,用新的法术思想推行新的法术治国。 眼下有了陈平等一群起于微末的新生代文士阶层的帮助,有几乎天下所有商人的支持,还有朝堂之上受益于商业诸多方便的大臣支持,再加上皇帝的授权,这次的商律改革几乎不会有任何问题。 即便是其中会有些波折,但最多也可能出现在一些律法条令太过超前引起的不适应,因此这些都是陈旭需要从民间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因。 符合时代,符合当前的国情,符合上到皇帝下到商贾平民的认知习惯,整理之后推出一套新的商律,这就是陈旭的目标。 等过上十年八年,等大秦的一切都在他的规划之下走上法制的正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再重新修改。 在这个期间,陆续有一些精通商业和律法、对陈旭修改商律感兴趣的民间人士前来报馆面试,甚至还有大量商贾从其他郡县赶来陈情,陈旭也因此收罗了十多个眼界开阔思想活跃的人士,同时邀请一些商贾代表,还包括杨堃和范采盈两个最得力的手下,连续召开会议传达自己的指导思想,然后慢慢根据大秦的商律和收到的各种稿件开始着手审编校订新的商业律法。 陈旭对于新商律的要求也细也很全面,将以前商律中很模糊的条令全部都单独拿出来逐条讨论,然后汇编整理成一个大体的商律框架,其中包括《工商注册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税务登记管理法》、《合同法》、《生产管理法》、《特殊商业经营管理法》等,这些新法覆盖所有包括行商、坐贾、工匠、制造、质量、合同、税务等当前所能覆盖的一切和商业有关的行业和行为。 而对于陈旭列出的这些新法令的指导意见,所有参与的人都被陈旭的大手笔和严谨态度震惊的五体投地。 这些法令一旦推出,将对如今大秦的商业模式产生巨大的震动,当然也会让商业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和合理,而且也更加便于朝廷的管理。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