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戊伯摸着自己的小心脏。 如此奢华的房间,让他感觉到十分不自在。 特别是他不像是富贵人家子弟,穿着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书生模样,再戴一顶瓜皮帽。 而他进入这家客栈的房间,仿佛就像皇宫楼宇,里面极度奢华,奢侈品制成的帘布,透明的玻璃窗,加上柔软舒适的大床。 样样都是真金白银打造的。 特别是玻璃窗,在他看来如同白银镶嵌上去一般,这年代琉璃可是如同银子一般昂贵。 特别是如此做工精细,内部也未见有气泡,更是无价之宝。 江戊伯颤颤巍巍道:“看了宜兰的首长待我如兄弟啊!” 他一阵莫名其妙地感动。 觉得如此好的环境,除非是兄弟,才会让他住在这样的地方,要是平常人家早就打发他们到犄角旮旯里。 随便一间客栈住住就得了,还会有如此好的待遇。 这让他倍受尊重,感觉兰芳公司的未来就是他们,而不是那高高在上的大清。 此时他的使团成员也是一样的表情。 个个都在自己的房间发出惊叹,甚至有些人流连忘返,都不想回到兰芳那个艰苦卓绝的地方。 从心底里,他们已经被人收买了。 并冒出了在此地安家落户的念头。 他们瞧着透明的玻璃窗,以及窗户外繁花似锦的街道,更是坚定落户此地的心。 翌日。 江戊伯在宜兰的政务厅,终于见到了郑轩,此时的他气质比以前有所不同。 更有一丝王侯将相的风范,或者说是帝王气吧,不过对方可不这么认为,毕竟郑轩对帝制没有什么热爱。 “江兄,在此地生活得如何?客栈还满意吗?”郑轩客气地寒暄起来。 “郑大人,你这是折煞我了,我不过是一名小小的兰芳公司官员,当称不起兄弟的称呼。” 此时的江戊伯变得谨慎许多。 他此时早已经知道宜兰的势力庞大到何种地步,把安南王国打得服服帖帖,甚至还咬下一块地方。 就连弗朗机人占据的吕宋,也被他抢了过来,如今宜兰势力的面积,岂能是他这小小的兰芳公司能比得了? 郑轩瞧了他一眼,微微皱起了眉头,但还是非常客气,并不做作地说道: “江兄,你还是太客气了。”随后转移话题,“罗老先生的身子骨怎么样?” “承恩大人的挂念,罗总长的身体不错,只是年老色衰,做事有些心力交瘁。”江戊伯半遮半掩说道。 他并没有告诉郑轩,罗芳柏打算处理好兰芳共和国的事务,之后告老还乡,回到梅州府好落地归根。 郑轩微微点起的头,心想都已经在这个年份了,他也差不多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老先生都这把年纪,确实不容易。”郑轩感叹了好一会。 在华人的心目中,他可是算得上一位英雄,至少带着流浪海外的华人,找到一个归宿之地。 只是后面的人不争气,该丢的还得丢。 此时江戊伯使团也告诉了郑轩,此行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购买兵器,也寄希望于能得到宜兰势力的帮助。 帮助他们一起剿灭和顺公司,让他们可以统一整个婆罗华人地区,甚至他们不惜俯首称臣。 郑轩只是在桌子上敲了敲,思考着到底要不要帮忙,他如今有兰芳公司详细资料之后。 就觉得这个公司未来以后没有多大的出路,说白了与美利坚的制度没什么差别。 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