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是不可能电灯泡的。 采集食材的地点是昨天的海岸,菲尼克斯已经来过一次,所以带路很娴熟。 “昨天在浅海抓的是银鱼,我今天中午用它做了一道煎鱼,味道还不错,你可以试试。”红发男人侧头跟身旁的碧茗笑道。 他穿着上午打排球时那种拉链敞开的马甲背心,行走时隐约可见里面漂亮的肌肉的弧线。 大小姐打量的目光从他的锁骨滑到胸肌,然后到腹肌和人鱼线,最终发现眼前的男人是真的无可挑剔。 哨兵的五感本就较常人更敏锐,少女偷瞄的视线在菲尼克斯眼里自然无所遁形。 但他也只是包容地微笑,纵容着小青梅这种时不时的无声窥探。 “煎鱼……我们要煎鱼吗?”少女在对上男人那双含笑的金褐色眼眸时,才终于有种被抓现行的羞怯和慌乱,“呃,我是说,抓鱼。” 男人轻快地勾唇:“特斯黛,你好像不太专心。” 金发少女咬了咬唇,心虚地躲开他的视线:“没有哦,我都听到了,抓银鱼嘛,对吧妮娜?” 她甚至还想找援军缓解这份尴尬。 只不过,她一回头,才发现自己的女性友人已经不见了。 “嗯……”碧茗顿住脚步,“妮娜去哪里了?” 菲尼克斯淡笑:“去摘水果了吧,附近有玛丁果。” 金发少女终于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跟竹马走了很久,连妮娜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她的脸庞绯色蔓延,就像是被夕阳染红的一样,嘴巴还在硬撑着:“她、她怎么都不喊我——” “你不是要抓鱼吗?”菲尼克斯笑出了声,低沉的嗓音混杂着潮湿的水汽把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走吧,特斯黛。” “我的裙子会湿掉的。”脸红耳赤的大小姐一边抱怨一边脱掉了凉鞋,别扭地拉着裙摆踏进了浅海,“要不是你的请求,我是绝对不会下海的。” “嗯,辛苦了。”男人的红发在海风中轻轻飘扬,眼瞳里专注地看着慢吞吞试探着水深的小姑娘。 “喂喂,菲尼克斯,你有没有发现,海水居然是热的欸。”适应了海水的大小姐露出新奇的神色,眼瞳被昼星的余光照得就像闪闪发亮的蓝宝石。 “这边的日晒和沙子的余温组合在一起,就会把海水烤热。”他现在只看得到那对闪烁的宝石,以至于回应都变得心不在焉。 “菲尼克斯,菲克斯——”少女忽然连喊了两声,双手舀起了一捧海水,“我想起小时候的玩的游戏了!” “嗯?”听见她又喊错他的名字,菲尼克斯有点想笑,“你说说看。” “你看,”她晃悠悠地把手里的那捧水举到他面前,蓝眸认真地眨了眨,“我抓住了太阳。” 菲尼克斯愣了一下。 白嫩的手心,里面是一捧海水,里面反射着昼星的粼粼光点。 男人的记忆开始倒回,他依然记不清她小时候的样子,却记得“太阳”这个词。 星际时代,太阳系已经成为了人类的历史,但古老的贵族们依然习惯性地把所有能发光的恒星称作“太阳”,这也是菲尼克斯小时候最喜欢用的词。 “我就是太阳。”小小的红发少年,也曾插着腰披着父辈的披风,站在椅子上骄傲地这样宣称着。 而少女捧着一轮洒满日光的海水,诉说着“我抓住了太阳”,让他一瞬间就好像回到了多年前,耳边充斥着软糯的童声,被人喊作“哥哥”的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她就像是通往那个美好时代的锚点,纯真又美好。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