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国虽然对此事的处理上内心有很大的不满和愤慨。但是在当今的这种环境下,美利坚已经不再管这些事的。而联大方面根本不会插手这里的事物。 再加上几次行动,都是由于扶桑国内部右翼组织组织的。而且这次扶桑国主动使用军舰打击了琉球国的舰队,先是造成人家的巨大伤亡。 王小一是公认的琉球国的保护国。所以琉球国遭到扶桑国的突然袭击。王小一的舰队起能够坐视不理。自然是会派遣舰队直接打击扶桑国的舰队。 另外,为了让扶桑国舰队在海上缴械投降,不做抵抗。于是调动自己在陆地上的部队包围了扶桑国国内的基地,还有他的首相官邸和议会。 这些基本上都是对应了扶桑国挑起的军事行动。所以在这个方面,联大也没有向着扶桑国的意思。反而是谴责扶桑国擅自动用武力。 因为扶桑国自身特殊的国家背景,他是一个二战以后的战败国。所以他只能够自己承担,主动挑起军事作战的巨大错误。 按照战后的联大法律规定扶桑国。这样的放过巨大战争错误的战败国。只有在本国遭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能采用自卫手段。 可是上一次的他和琉球国之间的海上冲突。扶桑国并没有处于被威胁,被打击的状态之下。因此上扶桑国从理论角度上来说,就不应该主动使用武力。 是扶桑国的驱逐舰,先撞击了对手的巡逻舰。导致对手的巡逻舰严重损坏,而且有出现巨大伤亡。这些都是联大判罚给扶桑国的指令。 王小一的王国是按照保护国条例执行的。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的舰队就要维护琉球国的安全。而琉球国在出现事情的第一时间。 就首先向王小一的王国申请了庇护。所以王小一要调动自己一切的军事手段,来保卫琉球国的安全。又在保护国协议上,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现在王小一又下令马军开始向福山国的本土继续增加兵力。这一次他又掉钱了,五个旅的陆战部队进驻到扶桑国。 这使得他在扶桑国的地面驻军超过了十个陆战旅。总兵力超过了8万人。再加上一支驻扎在这里的舰队。全部的兵力总和起来就是10万人左右。 美利坚只能像王小一的王国提出相关的建议,期望他就此而止。而且美利坚愿意为扶桑国担保。 担保扶桑国今后不会再出现主动军事行为。但王小一对此并不买账,他认为扶桑国没有资格主动执行军事手段。 这完全违反了联大战后的相关决议法律。所以他要求扶桑国的军队再削减50%,特别是海军。 扶桑国本来就没有军队,他的军队名称叫做自卫队。顾名思义就是**使用的部队,只能在危害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时候,才能动用武力。 原本这支部队还有15万~30万人。此王小一要求他们削减到10万人。海军不得超过5万人。 否则的话,他的舰队将以违反联大站后决议为名义消灭这只。扶桑国的自卫队。王小一叫赵海将这份提案交给了联大安委会。 这种重大事件肯定是要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