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得要死。 混蛋,你是狗吧? 我刚拼死救了你,你就这么对待我? 那怪物是我们一起打倒的,我有知情权! 第十章 石烤地瓜 雾原秋刚跑到隔壁车厢,电车就到站了,缓缓减速开始停下。 打斗说起来长,实际也就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刚好够电车走一站路的,而曰本人从众心理很重,因为出了“电车怪物”,大量乘客受了巨大心理创伤,纷纷近可能远离,导致这节车厢也跟着跑了个空——逃走的乘客们还把另一端的间隔门给封死了,估计恐怖电影也没少看,非常小心谨慎,毫无作死的欲望。 雾原秋给这帮小机灵鬼点个赞,然后就从这节车厢下车了,而札幌公共交通调度中心已经得知电车运行中发生了“令人震惊的凶杀案”,但时间太短了,就连疏散候车乘客都没办完,甚至好多工作人员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在那里尽量平息着候车乘客的不满,维持着秩序。 但电车一停,大量受惊吓的乘客涌上站台,哭哭啼啼,乱跑乱窜,瞬间就把还勉强维持着的秩序摧毁了,站台上直接乱成了一锅粥。 借着这股子混乱劲,雾原秋混在人群里三钻两钻就离开了车站,只是他不该在这一站下车的,这里离他的公寓还有点距离,不得不又小跑了十多分钟才到家。 因为衣服破破烂烂,还沾有血迹,一路上引来了不少路人侧目,不过他也不在乎——都2020年了,车站里到处都是监控,还有那么多目击者,警察只要想找他一定能找到,不需要遮掩身形。 无所谓的,他又没犯法,按曰本法律规定,见到犯罪分子正在作案,普通人看到了就可以执行“公民逮捕权”进行逮捕。现行犯若是反抗,则可以执行“公民自卫权”,一切后果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面对危险度极高的杀人凶手,他哪怕将其打死了也没人能挑出毛病,完全不怕警察找麻烦。 相反,警察要是真找来了,不但要给他发赏状和奖金,还得帮着他遮掩身份,以免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伤害。 至于那名少女看到了药丸成形过程,那更不要紧了,回头给她扣个惊吓过度产生幻觉的帽子就完了,反正她又没证据,单凭一张嘴,谁会信? 就算有人信,他只要咬死了不承认,又能把他怎么样? 真的完全无所谓。 他现在急着回家,只是暂时不想应付警察问询,也不想被总跟在警察屁股后面的刑事记者骚扰,以及需要快点进入炼妖壶——他伤得有点厉害,要去吸树精的“血”来治疗自己,这需要很长时间,需要一个可以让他消失的私密空间。 等他一进了公寓,马上锁死了门,去洗手间里拎出了一把伐木斧——他能合法购买到的最好武器,因为经常丢,所以一次性买了五把,就立在马桶旁边,随用随取——他拎着斧头静心观想了片刻,就出现在了“壶中天地”的山谷中,忍着痛奔着阴沉沉的森林便去了。 15的吸血,翻倍后是3,激烈战斗时作用微乎其微,但只要体力充足,可以不停砍不停砍,确实可以做到让伤势加快愈合,还是全方位的,无论内伤外伤都一样。 疗伤就不用深入森林了,他就在边缘部分搜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一只树精,举着斧头就砍了上去。 一只树精的战斗力远远不如“电车怪物”,转眼间就被他造成了巨大伤害,而片刻后,树精们开始愤怒地聚集,他也不恋战,扭头就跑,换了个方向继续。 这么来来回回五六次,以他长久训练出来的耐力也累得伸了舌头,但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肋下不再隐隐作痛,被抓伤的胳膊、腿和肩膀,伤口也结了疤,只等血痂自然脱落就行。 他这才停了手,又回到了小小的公寓中,大汗淋漓的丢掉斧子,灌饱了自来水,脱了破破烂烂带有血迹的校服,盘腿坐下,开始研究那粒药丸。 自己都准备去打篮球了,这是又能修仙了? 自己的人生剧本又改回都市修仙之旅了? 娘的,这要搁小说里,来来回回这么折腾,读者的脑壳都要给看裂开了吧? 可是,这药丸能吃吗? 雾原秋谨慎地打量着手里的这颗绝对不像“仙丹”的药丸,看着它上面的“血管”缓缓膨胀又收缩,仅就表象来说,诡异得要命,感觉这更像是毒药,还是吃了走不了三步就得七窍流黑血的那种剧毒。 但,炼妖壶该不会害它的主人吧? 他在那里思考了好大一会儿,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想舔不太敢,觉得很是拿不准。 狗晶的炼妖壶只说把阴魔炼化了,可没说过炼化成补药,这吃了会不会当场暴毙?或者干脆变成了怪物? 万一真有害,那连篮坛巨星都没得当了,但不吃的话,要真是打开超凡之路的钥匙呢?白白错过吗? “电车怪物”到底是什么呢?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