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朝的脸上。 沈暮朝立在那里,清楚的看到了整个过程,俘虏们脸上的愤恨、恐惧和不甘,他也都看见了。 他的脸上、身上、衣服上全是血,很多人的血,他被关在敌军的军营里,哪里都不能去,衣袍上的血很快发臭,那股子腥臭味,紧紧沾在他的身上,萦绕着他。 将士们把他救回去,是在几日后,他没有向敌军投诚,严重拖慢了敌军攻城的速度,最终,经过多日的顽强抵抗,最终,赶走了那些敌军。 仗是打赢了,但沈暮朝自此就有了洁癖,他讨厌一切的脏东西,讨厌看到血。 他的异常和变化,是沈暮朝对的母亲最先发现的,也正是这样,更加坚定了沈暮朝母亲和沈辰和离的决心。 最终,沈暮朝的母亲离开西北,带着沈暮朝去了青州。 虽然沈辰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但沈暮朝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的怪癖其实是心理出了问题,沈暮朝的母亲不愿让沈暮朝留在沈辰身边,她放弃了将军夫人的尊荣,放弃了钱财,只要沈暮朝。 十岁这年发生的事,不堪又血腥,往后的每一天,沈暮朝都不愿意回想,然而,裴氏今天却撕开了一个口子,让这些不堪的回忆,尽数涌入沈暮朝的脑海中。 第二天早上,纪云窈用膳时,依旧不见沈暮朝的身影,“明绿,他人呢?” 虽然没有提名字,明绿知道纪云窈口中的“他”指的是沈暮朝,“小姐,姑爷上值去了。” 纪云窈慢悠悠“哦”了一声,从沈辰、裴氏被刑部的人抓走那天起,沈暮朝就不太对劲,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好像是在避着她。 秋光微凉,柿子霜红,府里后花园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眼下正是吃柿子的季节,趁着还不到用晚膳的时候,纪云窈带着丫鬟和小厮在摘柿子。 小善也在,拿着长长的竹竿,纪云窈亲自摘了几个小灯笼般的红柿子。 纪云窈摸了一下,“哎呀,是硬的。” “姐姐,硬的也能吃,放几天就好了。”小善道:“以前我在王家的时候,怕柿子被人偷,也怕柿子被鸟吃了,柿子还硬着,村里的人就摘了,堆到地上堆成一堆烘柿子,放几天柿子就会变软。” 纪云窈道:“这样啊,那多摘些,你给娘亲带回去,娘亲喜欢吃柿子。” 小善笑眯眯地道:“好,我也喜欢吃呢。” 小厮总共摘了一整筐的柿子,半筐被小善带回了永安侯府,另外半筐留在了府里。 小善临走前,纪云窈交代道:“柿子润肺生津,但不能过量食用,你看着娘亲,别让娘亲多吃。” 小善点点头,“我知道了,姐姐。” 送走小善,纪云窈蹲下来,想要挑一个软一点的柿子。 明绿走过来,“小姐,我来吧。” 纪云窈虽是侯府小姐,但也不是什么事都需要被丫鬟伺候,“我们一起。” 挨个按了按,纪云窈惊喜地道:“这个是软的。” 去按下一个柿子的时候,她眼睛一亮,“这个也是!” 明绿笑着道道:“还是小姐有福气,我摸了好几个人都是硬的,小姐一摸一个准。” 软柿子不多,半筐柿子里也不过五六个,纪云窈留了两个,给伺候的丫鬟们分了两个,剩下的两个,她想了想,“姑爷可回来了?” 明绿道:“应该回来了吧。” “小姐可是想把柿子给姑爷送去?小姐歇着,我去送就行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