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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但也知道抽不醒。

    这回换潘云燕又跳出来拍掌娇喊:“荆……小……强!”

    因为她看到过荆小强的摇滚,心目中的荆小强更是战无不胜!

    狐狸精有什么坏心思呢?

    只想自己看中的书生考上状元吧。

    她那点小聪明哪里会看懂多深远的事情。

    结果迅速带动周围人鼓掌,校领导们似乎也觉得这是化除尴尬的好办法,笑着鼓励:“相信你,一定能压过这些靡靡之音!”

    荆小强苦笑:“老百姓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浪漫主义,不是现实批判的摇滚……”

    转身朝着那水泥台子走上去,临走前狠狠的指了下潘云燕,意思是回了沪海再打屁股!

    潘云燕还得意的做飞吻!

    着实让台上的色迷心窍……

    可惜那是他们永远碰不到的存在。

    因为啥都比不过荆小强。

    包括现在,荆小强就那么一件b3皮夹克,里面灰色豪雅衬衫扎在牛仔裤里,裤脚盖在高帮皮靴上,看起来也就是双普通大头皮鞋。

    但这么带着平头走过来,就是有种龙行虎步的傲然气势。

    其实是大只佬因为胸肌肱三头肌发达,腋下垫着而已。

    无数学子挤过来伸手,女生们更是第一次享受到追星的快乐,尖叫!

    荆小强倒是笑了,学nba球星出场那样,两手张开尽可能多的跟两边手掌触碰划拉。

    在一片拥戴声中登上水泥主席台,看看上面的乐器,也不言语,直接拿起一支贝斯,试试没有被断电,站到麦克风前面,开始试音:“一首《what i've done》献给大家……”

    万万没有想到,就在满场轰动,激动欢呼的时候……

    主席台边有一大堆以穿着皮夹克、军大衣为主的滚圈儿人士边,居然立刻跳出来好几道身影,迅速冲上台!

    还非常分工有致的各自冲向不同的乐器!

    在荆小强自己莫名其妙的状态下,其中一个披着长发的眼镜年轻人主动跟他说:“那天听了你这首曲子,我们几个拼命扒谱,还好视唱练耳的功夫还行,最后凑了个差不离,给您凑齐活儿?”

    那敢情好!

    荆小强笑起来,伸手拍拍对方肩膀,耳语几句!

    眼镜年轻人更是双目放光,重重点头。

    荆小强转头凑近麦克风:“几天前我在一班平京摇滚的朋友面前演唱过这首《what i've done》,非常感谢他们今天能来帮忙……在这个冬天的夜晚,没有离别……”

    话音刚落,就猛操贝斯……

    狂放悠远的低音节奏起来了。

    那个年轻眼镜,拿着电吉他立刻也跟荆小强对上步伐,他的吉他弹奏技巧性明显很娴熟。

    荆小强甚至主动让出了c位,自己站到一边,专心辅佐对方的前奏乐曲,还要指挥鼓手和键盘手,副吉他,沙锤等等六七个年轻人都参与进来!

    果然这首林肯乐队的名曲,在新世纪二十年中被评为前五十金曲的作品,一旦配器完整,效果哪里是现在还处于萌芽期的滚圈效果可比。

    荆小强那种指挥风范,更是调动,其他人手成为乐队有机体,他也惊奇的发现这帮年轻人的专业性很娴熟,甚至有种熟悉的味道!

    但这时候来不及多想了。

    炫彩缤纷的前奏,的确比荆小强一个人在台上挖空心思的凑出来要漂亮多了。

    而且眼镜青年确实奏出了荆小强要的那种渐进式的辉煌感,几位乐手陆续跟进的切入点也很棒。

    然后在调动起全场注意力的时候,却来了个陡降,十足铺垫气息的烘托主唱发声……

    那种沙哑中带点华丽气息的多变恰恰是荆小强的长项!

    他也是故意从轻柔低吟的语句起步,对比之前那些只知道嘶吼的初级版本,这种先抑后扬的效果是专业级的差距。

    台上台下的滚圈众人,有种莫名其妙就被上了课的感觉!

    可等到那句what i've done被喊出来的时候,全场直接被点燃!

    穿着咖啡色毛领皮夹克的荆小强,一改之前剧场舞台上那种海外留学生正气凛然的放声高歌。

    现在是驾驭一支挺长的贝斯在腰间,翘得好高,嗓音也高亢而充满雄性强度!

    台上几位伴奏乐手已经癫狂!

    看得出来他们这几天肯定都是在练这首歌,哪怕歌词可能凑不出来,但曲谱八九不离十。

    非常熟练,而且把其中几个爆发点找得很准,很有专业水准。

    荆小强甚至扭着身体转头对后面高唱,想引导他们抓住细节,结果人家只看他一眼就跟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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