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案。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杨星月毕竟不是专业盗贼,她看过基本侦探,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觉得这种时候往商场外面跑,肯定是自寻死路。 以前在夜市摊上顺东西的经历给了她很大启发:越是这种时候,就越要镇定。脸上千万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慢慢走,保持常态,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注意你。 另外,第一时间换装。 杨星月看过很多有着类似情节的影片,里面的男女犯案后都会在几秒钟内把衣服换掉,改头换面。于是她不退反进,上了三楼,找了一家服装店,挑选合适的衣服。 不得不承认,杨星月之前在夜市摊上的小打小闹,使她对“盗窃”这件事产生了异乎寻常的特殊意识。 杨星月觉得偷个东西其实没什么大不了,就算被抓住,顶多就是双方吵嚷。到时候看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如果对方的态度实在很强硬,大不了把东西还给她,随便说声“对不起”,事情也就过去了。 反正东西没坏,我也没有离开商场。就算被抓住了,我完全可以说:我真的是开个玩笑,玩成人捉迷藏。 然而这次不行了。 …… 看着杨星月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虎平涛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走出房间。 龙旭跟在后面,问:“头儿,这案子怎么处理?” 虎平涛听着这话感觉有些刺耳,他站住脚,转过身,注视着龙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怎么,难道还要我教你?” 龙旭看着虎平涛情绪明显有些不对,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要不要打电话给她男朋友?” 虎平涛很不高兴地问:“她男朋友管她吃住啊?还是负责给她交看守所那边的钱?你怎么了?喝迷魂汤了?” 龙旭被他几句话说的有些难堪,于是压低音量,凑到虎平涛面前:“这女的一直求我帮打给个电话给她男朋友,头儿您看……”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