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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儿(种田) 第23节


样子。

    是自己开口提的分手,现在又厚颜无耻地回头来找他,内心还隐秘地怀揣着试图重新挽回他的心的意思,终于,她终于变成了他讨厌的样子。

    这样三心二意的自己,连自己也好讨厌啊。

    芦花不知道后来郁齐书是什么时候不见了的,她后半夜睡着了。

    他在这里从来就没待过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天亮他就会消失。

    她开始是本着很普通的好意,没有任何企图,就只是请他进屋暂住一宿的,但是他不愿进屋来。

    可能他就这么在后花园里站了一夜吧。

    芦花没有管他了。

    他也许会感冒,夜凉如水,现又已入秋。

    但是他感冒不感冒,都跟她没关系了。

    结束了,都结束了,彻底结束了。

    她不想变成他讨厌的人,让他觉得她是个难缠的女人。

    芦花努力过新生活,努力去忘记郁齐书。

    跟向星辰彻底拜拜了后,芦花没再在大学里交往男生,她不断告诉自己,不是因为留恋某个人,而是学校里的男孩子都太年轻,太容易冲动了。

    再之后,四年大学结束,她进入了社会。

    等到工作稳定下来,工资肉眼可见的速度涨到不菲时,妈妈开始催促她找个可靠的男人,准备结婚了。

    芦花便经同事和好心的小区邻居大妈介绍,又交往了三四五六个男人,但是关系都终止于对方欲要同她亲热的那一刻。

    其实后来进入了社会她才发现,出了校园的男人,更易冲动。

    吃完第一顿饭就想跟你上床的,实在太司空见惯了。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

    真全变成了饮食男女吗?这么热衷吃快餐食物。

    不过,内心深处,芦花深深明白,这些仍旧还是借口。

    牵手、亲嘴儿、上床,这是女孩儿成为女人的必经之路。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出了象牙塔,只要同异性交往,就没法避免。除非她就像向星辰说的那样,要的是一段柏拉图式的关系,但哪个男人愿意呢?

    芦花想,她可能是有洁癖了。

    有可能是因为第一个公开交往的男友向星辰居然背着自己同其他女人做了,她觉得男人都脏。

    但也有可能,是她被郁齐书亲过摸过碰过的地方,都不想让其他男人触碰了……

    芦花去找心理医生。

    “我想忘记一个人。”

    “男人?”

    “嗯。”

    “深爱过的男人?”

    “嗯。”

    “想忘记那个深爱的男人,首先,你得切断与他的所有联系,比如远离他所在的环境,将与他有关的物品扔掉,视与他有关的人和事为禁忌,绝口不提;其次,转移目标去爱其他男人。”

    “可是我没法爱上其他男人啊。”

    “必须要强迫自己爱上,从接触开始,聊天、牵手、亲吻……一步步来,慢慢来,不要心生抗拒。如果你从心理上就是一种抗拒的姿态,又如何忘得掉那个人?”

    这道理,谁不懂呢?

    说了也是白说。

    她就不该来找什么心理医生,害她白白浪费千把块钱。

    从心理诊所出来,芦花神情恍惚。

    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旁边花台里忽然蹿出来一条小流浪狗。

    黄皮毛,腿脚脏兮兮的,但长得虎头虎脑的。

    出生似乎没几个月,很萌很可爱。

    还很精神,东蹿西蹿的,嗅着味道,慢慢就往公路上不知谁扔的半块面包追了下去。

    唔,心心念念好久要养一条狗,名字叫“阿黄”。

    这狗显然是条中华田园犬,这模样,这黄色的皮毛,不就是阿黄吗?

    田园犬好养易活,爱护主人,顾家念家,可以养来给自己和妈妈做个伴呢。

    芦花心头想着,步下台阶就朝小狗走去。

    “哎哎,危险!”

    身后有人喊。

    芦花已经唤住了小狗,将它抱在怀里,闻声回头。

    这是一段长下坡路,来了辆大货车,一路哐哐当当地直冲下来。

    司机看到路中央有人时,刹车已经踩晚了。

    三秒钟后,马路边的人陆续发出惊呼。

    “天啊,撞死人了!”

    “120 ,快拨120!”

    “哪里还有得救?!”

    “救什么救?那女的就是自己想死了!明明旁边就是天桥,她非要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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