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叛逃,卧底老兄能有如今的风光吗? 是竹泉知雀成就了他! 五条悟时常不懂竹泉知雀仿佛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后发出的感叹。 她的小脑瓜子像个黑洞,你永远不知道她吞噬过什么,又会掏出什么让人震撼失语的东西。 谜一样的女朋友令人着迷。 “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 贝尔摩德一手挽过迷人的金发,一手点在剔透冰凉的酒杯上,“太过探究女士的秘密,只会显得你毫无魅力。” “朗姆。” 空荡的房间里,坐在沙发阴影处的老人拄着拐杖,看不清面容。 他或许是老者,或许是青年,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或许孔武有力,或许孱弱老迈。 这些都不重要,人们只需要知道,他是朗姆。 黑衣组织的二把手,地位凌驾于琴酒之上的存在。 冰柜里拿出的琴酒搁置在茶几上,一杯半满的酒杯放在朗姆手边,一杯浅浅过底的捏在贝尔摩德指尖。 琴酒人不在这里,和他同名的酒替他出镜,某种意义上也算酒厂三巨头齐聚一堂。 如果竹泉知雀在这里,大概会高举酒杯演讲:“我们今天聚集在这里,是为了庆祝我们共同的大哥被叛徒贴脸嘲讽,祝愿大哥的未来和酒厂的未来一起发烂!发臭!” 可惜她不在,朗姆错误地选择了通过贝尔摩德之口侧面了解竹泉知雀的方式。 天真如他,连竹泉知雀的面都没见过,竟敢试图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正常人思维揣测她。 “你对威雀威士忌颇有维护之意,贝尔摩德。”朗姆喝了口琴酒,意味不明地说,“你很中意她。” 不中意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难道中意你这个遮遮掩掩的老东西吗? 贝尔摩德没有把话说出口,她的嘴替竹泉知雀不在,好想她。 “琴酒也很中意她。”金发女人摇晃杯中震荡的酒液,“她是琴酒一手发掘的。朗姆,你不知道,琴酒对威雀威士忌溺爱有加。” 朗姆忍不住掏了掏耳朵。 他今天虽然以腿脚不好的老人身份出场,但他没聋啊,早知道就把助听器戴上了,演戏演全套。 “琴酒,溺爱?”朗姆犹豫了,迟疑了,贝尔摩德这个外国人,她是不是国文学得不太好,怎么口不择言呢? 琴酒和溺爱也不是不可以组词,如果对象是伏特加,朗姆认了。 若非溺爱,谁能允许某个人不分四季地呆在自己身边拉低周围智商平均值呢? 朗姆一直觉得琴酒没有看起来那么冷酷,他实在是个很有人情味的大哥,他体谅小弟清澈的愚蠢。 琴酒在黑衣组织人气投票排名中一骑绝尘,朗姆连他的车尾气都吃不到,身为组织实质意义上的二把手,他不是没有吃味过。 直到朗姆听说了酒厂着名的“大哥破冰”理论。 即,在酒厂中,无论你来自哪个部门,因什么原因被威逼利诱拐入犯罪组织,我们大家的心是连在一起的。切勿因不熟而社恐,不必担心我们没有共同话题,亲爱的朋友,来聊琴酒吧。 上到那位先生的生活助理,下到清扫基地的扫地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谁都能聊两句——大哥的光荣事迹! top killer连人气也是top!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