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霁是八岁时被送到这边读书,由他的姑姑,也就是方行琛的妈妈照顾。 虽然方行琛只比唐大两个月,且两个人在同一个班级读书。 但小男孩总喜欢做大哥,唐雪霁去学校的第一天,每一个和方行琛有交集的人,从同班同学到把家安在学校门口的垃圾桶旁的homeless都知道他做哥哥了。 和方行琛一样是家中老小的Eric嫉妒得两只绿眼睛都发红了,趁着方行琛在保镖的陪同下跟homeless炫耀的时候,Eric一把拉住一整天都安安静静地小唐雪霁,飞快跑到自家的车里。 怕唐雪霁听不懂英文,Eric让来接他的司机做语言翻译器,若果你做我妹妹的话,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司机是个五十多岁的华人,都是能做唐雪霁爷爷的年纪了,说话的时候扶着方向盘的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被挟持到车上也一直没什么反应的唐雪霁忽然给了一脸期待的Eric一拳,我是男的。 方才应予晴还在楼下时,为了博得秦墨浓一笑的Eric毫不顾忌地把自己的童年往事做笑料,你们不知道,那时候的唐留着一头长长的黑发,眼睛又大,皮肤又白,就像是一个瓷娃娃。 秦墨浓看了眼应予晴,逗小狗一样摸了摸Eric的下巴,他是跨性别?还是喜欢女装啊? 玩笑归玩笑,唐雪霁小时候就用拳头打人,现在Eric更不敢拿他胡说八道,当然不是,具体是因为什么我也不清楚。 不过那时候的唐很想回中国,Eric回忆了一会儿,当时他把我原本快要脱落的门牙打掉了,他的手上都流血了都没哭。 但是有一天,他自己又来找我,问我,如果他愿意把我当哥哥,我能不能送他回中国的首都。 首都?秦墨浓打断他:你记错了吧,他不是香港人吗? 我不会记错的,那天我回答他不能,他哭的很伤心。我们认识十几年了,在我记忆里,他只哭过那一次。 Eric后面又说了些关于唐雪霁的事,他平时都挺正常的,谁知道今天闹什么大小姐脾气。 他所叙述的唐雪霁是一个虽然不喜欢和人接触,但还是待人有礼、处事周到的温柔绅士。唯一的缺点就是洁癖很严重。 有礼? 温柔? 绅士? 从傍晚的地铁站到现在,唐雪霁给应予晴的印象可和这几个形容词搭不上一丁点边。 除了长得好看就只剩傲慢。 这么傲慢有洁癖的人,捡起了自己掉在脏乱差的地铁站的口红。 应予晴觉得有趣,对着唐雪霁的冷脸勾起唇角,我话都没说完呢,怎么就想得美了? 手指故意朝着空气又点了两下,继续靠近的同时抬起眼睫,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还是······你自己想了什么? 距离越来越近,唐雪霁甚至能看清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她卸掉了妆,脸颊有些病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