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很少去想,南下建国的那一支周人,当年也是侵占了原本有主的土地,甚至也必然是驱逐屠戮了当地反抗的原住民,才夺取了现在如此广袤的良田。 尽管孟国人在史书中抹去了这些记载,但他们侵占外族领土的事实也不是无迹可寻。例如那孟国皇子姜执星的封地——热山,这个“热”便是来源于热教先祖对自己的称谓。而热山已经是孟国最北的土地了,如此看来,当年周人先祖的分支侵占了多少外族的领地,其实不难想象。 ———————————— (以下是文明起源相关设定,可以略过) 当前出场国家及地区涉及的叁个独立起源文明,分支按时间顺序: 周:总体趋势【母系→父权→女性孕育减少→母权】 主支:周帝国,律法上是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分支1:那尔尼,(基因库被香人污染,女性出生减少迫使转变)男性继承的氏族制。 分支2:孟,律法上是优先男性继承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香:总体趋势【父系→母权→遗传缺陷导致女性出生减少→父系】 主支:香帝国,严格女性继承的宗法制,已灭亡。 分支1:山地(即瘴热山地的原住民),男性继承的氏族制。 分支2:丝雷吉,(历史上被阿苏朵征服,有皈依者效应)严格男性继承的宗法制。 分支3:夕,男性继承的氏族制与女性继承的宗法制混合。 分支4:香&纳米里,严格女性继承的宗法制。 阿苏朵:总体趋势【母系→父权→无差别】 主支:教宗,律法上是严格男性继承的宗法制,实际表现为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 分支1:科其,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宗法制。 可能出现的问题: 1.氏族制和宗法制的区别? 从分配角度简单理解,氏族制靠直接的亲缘关系分配利益,宗法制靠以亲缘关系为名义的等级制分配利益。 2.怎么才能“律法上优先男性继承,实际表现为优先女性继承”? 原本律法规定男性继承且社会普遍男性继承,之后随社会发展群众普遍实行女性继承,然而律法修改滞后性严重,导致律法规定的和社会实行的相反。同理,周朝女性继承权受限的律法也滞后了,才造成了军队和研究机构权力大于朝廷官僚体系的奇观。 3.氏族制和宗法制混合是什么情况? 设定女性出生率减少的遗传缺陷,原本是女性继承宗法制,然而有部分母权宗族因为生不出继承人而无法维持女性继承,因此转变为父系氏族。本质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能稳定生出女性后代,则父系氏族会向母权宗族转变。 4.为什么有的地方往女性继承转变,有的地方往男性继承转变? 导致继承法转变的动力有两个:强动力是女性怀孕能力衰退,弱动力是女性自然出生率降低。前者导致宗法制偏向女性继承(女性继承人没有生育负担因而有优势),后者导致宗法制退化到氏族制(女性比例低到无法形成稳定婚姻制度)。 另:从生物学角度,两性都能怀孕的物种中,其中一个性别变得不孕对于物种整体可能是劣势,但对于该性别个体而言是绝对优势;参考海扁虫繁殖方式,击剑输方怀孕,不孕个体等价于永远不会输,属于是逆天特性。并且等级制会放大不孕性别的优势,即使继承权无性别偏向,不孕性别也总能找到等级更低的异性代为怀孕,从而相比于同等级自己怀孕的异性获得显着的社会竞争优势;找不到配偶的不孕性别在等级制社会通常是几乎没有政治权利的底层,对于整个体系的影响甚微。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