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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还有一个下巴很尖,没有上半边脸......”

    夏初菡想象着那副情景,自己都开始发抖了:“是......是两个人?”

    小男孩吓得只往夏初菡身上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这样的回忆对一个孩子来说太过残忍,夏初菡不忍再问,可也不能让他真扑在自己身上,连忙双手架住,安抚一番,让他坐到自己一边去,至于味道什么的......唉,自己恐怕也差不多,忽略吧......

    待官府的人赶来,日头已经偏西,两个人都快给热化了。仵作查看那些零碎,可是单凭这个,真的很难查出什么线索,夏初菡便趁机说出小男孩提到的人脸的样子,县太爷虽然惊异,但还是让人按着这个线索到附近打探。

    他们就住在县衙附近的客栈,夏初菡把小乞丐丢给沈竹楼去打理,而后专心关注案情的后续。

    衙役打听到眉间有痣的男人叫张福顺,是一家杂货铺老板,他家里有一个独臂的妻子,妻子勤劳贤惠,虽然只有一只手,可是却比大多数的女人都心灵手巧,心底也很善,在街坊四邻间很得夸赞。

    衙役还打听到,张福顺和斜对面的王寡妇不清不楚,那王寡妇长着一张狐狸脸,下巴很尖,张福顺碰到她,简直魂儿都丢了,为了讨好她,总是把自家的东西偷偷往她那里搬,“连自家的老婆孩子都不要了,都把那里当作家了。”一个邻居鄙夷地说。

    邻居们还说,张福顺经常殴打自己的妻子,把自己的妻子当作婢仆一般,去伺候他和那个狐狸精,王寡妇甚至敢当街嘲笑他妻子。

    年纪大了些以后,那张福顺越发不着调了,整日待在王寡妇家不说,还想把自家的杂货铺也交给王寡妇掌管,对王寡妇家的孩子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好。

    再查,发现,张福顺和王寡妇都失踪了不知道几天了,因为张福顺经常不着家,王寡妇又不得人心,很少和街邻来往,而王寡妇的孩子又在外面务工,所以他们的失踪竟没有人发现。

    最后,县官发现,在王寡妇家的猪圈里,有一层不正常的血迹......

    当县官准备提审拘捕张福顺的儿子和妻子时,妻子自缢在了自己家中......

    其实一切都是有征兆的,儿子在母亲的棺木前流着泪说,自父亲和别的女人勾上了以后,母亲便一天比一天地沉默了,她忍受着丈夫的背叛,忍受着情敌的凌辱,依然勤勤恳恳操持着这个家,可是她的忍耐并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悟,而是让他愈发变本加厉......他甚至会用拳头逼着她去伺候他和那个女人......

    背叛也就罢了,何故又要凌辱?凌辱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把她孩子应得的一切也要夺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喜欢上了看屠夫杀猪,每天风雨无阻都要去屠作坊看屠夫杀猪,然后有一天,她的丈夫又要她给他和那个女人做饭,儿子出来阻拦,被该丈夫暴打了一顿后,她便开始默默地准备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说杀猪刀,比如说大木盆......

    再后有一天,儿子被母亲吩咐去外祖父家看看,回来后,便一直没有看到过父亲的身影......

    案情曲折,破案迅速,内情让人唏嘘。

    最后,却没有什么好断的,因为凶手选择了自杀......

    夏初菡听后心里很难过,哪怕以前听过再多,再听到这样的事情依然会难过。

    县太爷因为他们的得力相助奖赏了他们二十两银子,夏初菡没有让小乞丐听闻案情的始末,她只把二十两银子都给了小乞丐,并转述了县令的嘉奖。

    对于男孩来说,那些夸赞比真金实银还要让他激动,生平第一次,他学习到了,那让他饱受恐惧折磨的特质,原来还可以做这样了不起的事情......

    而这些,都是眼前的这个女子教给她的......

    所以当夏初菡准备离开此地时,小男孩再一次哭着问她:“姑姑,你能带走我吗,你看,我能挣钱了,我还会干活儿,我吃的很少。”说着,把手中的银子都推到了她的怀中.....

    她眼中含泪,点了点头,问他:“你姓什么?”

    “陈。”

    “那以后你就叫陈夏吧,你姓陈,我姓夏,我们相见是在夏天,好听吗?”

    “谢谢姑姑。”

    夏初菡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以后,你就是我的眼睛。”

    这一年,她不仅捡了一个男人,还捡了一个男孩,他们一起回到了母亲留下的那处宅邸中。

    故居破败,草木葱茏,可是此处风景甚好,山水相依,鸟语花香。

    沈竹楼用剑把锁撬开,他们走进去,十多年的荒芜,这里已经成为狐兔出没的地方。

    可是她环视四周,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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