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律性,如果有一天你开车或者跑酷的时候突然穿越了,你这是时刻都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之下好吗?其次,你以为你这种天天给人当炮灰的穿越之旅还是好事吗?你的命不值钱啊?!” “朕的命当然值钱!”林夕中二病一犯,一拍桌子坐起身,浑身就散发出冷冰冰的王霸之气,“你说得没错,我凭什么天天给人当炮灰啊?他是快穿文主角他就了不起啊?他自己穿越就穿越吧,干什么还要把我捎带上去给他配戏啊?朕不服!朕要研究怎么把记忆带进梦里,扑倒他,强娶他,让他给我生一窝小林夕,一个培养成别人家的孩子天天抱出去炫耀,一个培养成家中熊孩子天天打着玩,剩下攒成一个足球队去给我捧一堆世界杯回来!” 宋雯觉得刚刚那个会担心林夕心理健康状态的自己真是个傻逼。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用担心林夕的心理健康,因为中二病本来就是精神病的一种了=。= 上个世界结束之后,我就可以让大佬撩林夕了~!好开心啊~! 第五十一章 成为大佬 黑冢岛一场猎与被猎的游戏之后,林夕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穿越了。 自从发现穿越的不是自己而是大佬,自己是被大佬捎带过去的小可怜之后,林夕就彻底把这件事情放开了。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怎么着都轮不到她去扛把子。想到自己成了别的快穿文主角生命中的固定女炮灰,林夕的心情就很不爽,但是她又隐隐约约觉得大佬不是故意的,心情便越发微妙了起来。 难道真的是什么命定的缘分?还是什么早已注定的羁绊在作祟吗? 大佬曾经说过,第六感其实是一种战斗的预判,根据敌人的性格、思维逻辑、肌肉紧绷程度、眼神、动作等细微的线索来判断出对方下一步的攻击,但是林夕觉得自己的直觉似乎比第六感更灵敏,就事论事,比如说一个人的好坏以及他人的善恶,林夕其实都有一种野兽般敏锐的直觉。 她对大佬其实说不上喜欢,最开始除了感激以外,其实还有动心,她只是单纯觉得大佬是个很纯粹很可爱的人,所以忍不住亲近。 人心复杂,再没有谁比林夕更清楚了。也正是因为看过太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她才会对一个纯粹的人有了心动的感觉。 林夕穿着一身运动服,扎着高马尾,动作干净利落地翻过一人高的障碍物,雪白的运动鞋踩在道具倾斜的塑料壁上,借着俯冲的力道冲上斜坡,在最高点腾空而起,一个空翻,稳稳地踩在了地上,脚底踩出“砰”的一声巨响。 她这一套动作实在流畅漂亮,就连专业的跑酷训练者都忍不住吹了口哨,说着“cool”。 林夕的进步之大,也的确是超出了教练的预料,而且林夕英语说得很流利,在这个大部分都是欧美人的俱乐部里混得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备受追捧了。 只可惜林夕对于周边人所有的欣赏和赞叹都归结于欧美文化特有的热情,俱乐部里的人也知道这个进步神速的小姑娘性格冷淡,带着东方人种特有的内敛和含蓄,行为上难免也约束了一点。而林夕在学校里那股子带着阴郁的孤清,在这种运动俱乐部的氛围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果非要说她现在是什么状态?那绝对是睥睨天下傲视苍生的冰山女王,浑身上下都透着中二病打算毁灭世界的魔王气息。 林夕在教练的惊叹声中点了点头,婉拒了教练过于激动的拥抱,就将视线移向了不远处用来做体能训练的沙包。 像林夕这样朝着女汉子路线一往无前的姑娘,在华国是注定孤独一生的,但是在欧美,运动健身是全民爱好,所以大家都对她表示十分的支持和欣赏。 林夕将运动毛巾往脖子上一甩,捏了捏自己的手臂。说起来,不知道是林夕骨架偏小的缘故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这么高强度的训练之下她居然也没变成肌肉虬扎的恐怖样子。只是看着结实了点,人也精神了,阴沉的气质少了,那股子中二病的王霸气息更加浓郁了。 简而言之,她从一个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阴沉女鬼变成了浑身上下散发着女王气息的大佬。 女鬼长得再好看也没人想接近的,但是禁欲的高岭之花再怎么高不可攀,那也是很让人想手贱摸一把的。 “学姐,喝点水吧?”清秀腼腆的少年将早已准备的矿泉水递了过来,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学姐刚刚好厉害,我都看呆了!” 林夕擦了擦汗水,盯着少年人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来面前的人好像是月初加入俱乐部的新会员,也就是她上次街头抓贼帮了的那个小学弟。不过因为中间隔了两个梦境,所以林夕是真的不太记得这位学弟的名字了。这么一想觉得有些尴尬,只能略带疏离地道:“谢谢学弟,我有带水,你自己喝吧。” 这种从自动贩卖机里买的矿泉水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