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征信中心内部版三种版式,分别服务于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消费者和人民银行。” “不管是商业银行、消费者还是人民银行,查询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且留存被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也就是说个人信用报告仅限金融相关机构及信息主体本人查询和使用,查询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都必须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且原告方并没有出具证据证明,其未办理成功信用卡,是因为该项不良征信记录,因为无法办理信用卡,其原因很多……”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这一不良征信并不会影响原告的社会评价,导致原告精神损失、物质损失,影响声誉,因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其名誉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说了一大堆,核心观点只有一个,这东西很封闭,而且如果别人要看都得取得你的授权,因此呢,不会影响你的社会评价。 而在对面,周毅已经看出来了,原本就精神很亢奋的方大状更加兴奋了。 老实说,就连周毅都觉得,这位黄严浩的水平确实还可以。 方大状终于开口道:“被告所辩称说,个人征信极其封闭,只会服务于那么几种情况,所以不影响个人名誉,我认为并不是这样。” “征信系统存在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表现个人诚信度评价的,如果征信不良记录都无法体现个人的诚信度,那试问所谓的征信记录还有什么意义吗?” “而个人诚信度评价,便是社会评价的一个极其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既然作为社会评价,又怎么可能不是名誉权呢? “而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而被告方很显然没有做到相关要求!” 第386章 方大状突然哑火,背后原因让人暖心 关于征信是否属于名誉权,方大状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为什么要有征信,这是你是否诚信的一个体现,是诚信度的一个评价。 那既然作为诚信度的评价,就必定是社会评价了。 也因此呢,当征信记录反应这个人有着不良记录的时候,其本身就代表着他就被评价为不诚信的人了。 那么相应的,就算是办信用卡的时候没有被其他人看到,同样代表着他的社会评价已经降低。 而现在,方大状已经如同一条毒蛇一样开始乱喷毒液了。 “那如果按照被告方的话说,那被授权的金融机构,以及征信中心,他们的评价就不能算评价了?” 这话说的难听点: “你这意思是人家金融机构就不算‘人’了吗?” 方小莹办理信用卡,那必定是授权金融机构查询过征信的,那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个征信报告没有被外人知道。 难道只有金融机构知道她上了不良征信,就不算降低社会评价吗。 更不用说不良征信记录被同学么知道的事了。 黄严浩站在那里,大脑已经在飞速旋转。 他的想法是,征信记录是封闭的,是闭环,所以只要信用卡那里没有影响到方小莹的评价,就不算名誉权侵权。 但他还真的没想到,单纯的征信,就能涉及到名誉权! 而且关键是他自己都觉得,雾草方老师说的有道理啊,有种当年上课时候的感觉…… 努力要想对策,但是可惜,非诉做多了就是这么个毛病,很多法务基本上只会沿着自己在开庭之前预设的路来走。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