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过去谁? 她所拿出来的这个黄金薯,是后世发现的一个野生品种,据说是因缘巧合的病变所产生的,结果颜色成了最大的卖点,名头也打出来了。其他优点之前已经说过了——生命力顽强,扛虫耐旱,可缺点也是很明显的:特别吃肥,也认土。当初她让大家铺在高地这边一带的就是专门种这种黄金薯的最佳调配土,外头的天然土壤很难达到这种较为苛刻的标准。况且,即便土质达标了,肥料跟不上,那也是白搭,还不如种普通的红薯呢。 两亩地对于十几个人来说实在是不多,很快的,黄金薯苗就下地了。 齐齐整整小绿苗的在微风中摇动着叶子,怎么看怎么有趣。大概是自己种的东西世上第一,大家得了闲的时候都愿意来田埂边儿上坐一坐,看着地里的小苗苗,畅想着秋天收货时的场景。 “这黄金薯,真的和金子一样金灿灿的吗?” “两亩地能有多少斤呐?” “我姥家种过这个,一亩差不多能有两千多斤,年成好点儿的时候有三千多斤呢!” “那是你姥家水土不好,我三舅家也是种这个的,年成好不好一亩也有个三四千。” “咋就水土不好了,说不定不是一个种儿呢!” “不争这个了,就算一年两千,两亩地,四千!也够咱们自个儿吃的了,再也不用外头运粮进来了。” “你怕是昏了头了,咱们这么多人,四千够啥的呀?还是要开新地才行……” …… 红薯苗下地后,程冬至心里头最大的事儿就暂时告一段落了。 地里的事情她不太擅长,所以就干脆把相关资料用笔记本抄下来,给阿则,叫他研究:“这是我到处听来总结的经验,你看着带大家弄。反正一开始咱们也不贪多,就拿两亩地试试手,等稳了熟了,以后再来个大的!” 阿则点点头。 于是,程冬至终于彻底闲了下来,每天睡到自然醒,想起啥就顺手干干啥,日子可乐呵了。 除去每个月开车出去一两次运物资进来,她最经常做的事情就是角上到处去转转,一是散心,二是想想还有什么是可以做的。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有心思偶尔去海边坐坐,看看大海。 说来也是奇怪,来之前心心念念想要天天看海,来之后一忙就给忙忘记了,仿佛海疙瘩不是海疙瘩,而是普普通通内陆的荒地一般,直到现在才重新起了这个心思。 程冬至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可海实在是太美了,即便是她这种性子也经常一看就忘记了时间,直到阿则骑车过来找她才回过神来。 “姐,快开饭了。” “好嘞!” 俩人骑车并行着,草地软软的,轮胎压过去的时候有些沉滞而塌陷的感觉,像是行驶在什么毯子上面一样。 阿则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衣,腿长长的,侧面好看得不像样。他骑自行车的样子简直就像程冬至曾经看过的老电影里的人物,此时的他随便拍一张照片就能当海报使了。 看着这样的阿则,程冬至不禁有些替他难过起来。这么聪明漂亮又懂事的孩子,却只能在这种荒凉的角上消磨青春,高考要是能早些恢复就好了! 不,更应该祈祷的是他家里早些没事才对。不说和以前一样风光,至少别是啥坏分子黑五类的,这样他就能和其他人一样正常地上学工作了。当然,他这么优秀出众的孩子咋地也不可能过得和其他人一样的,要么做个艺术家,要么做个学者,或者当个外交官啥的,好像都挺适合他! “姐,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阿则忽然转过脸问。 程冬至车头一歪险些撞上阿则:“没,我就纳闷一件事儿,我弟咋就长这么好看呢!” 阿则一愣,随即笑了:“我觉得姐更好看。” 程冬至美得心里直冒泡:这孩子真犯规哇!等以后回城了,妥妥有不少小姑娘抢着来做她弟妹! 到时候她肯定得看看,给点儿意见。咋说他亲妈也不在了,身为他比较亲近的女性亲属,不说指手画脚啥的,帮忙掌掌眼总不过分? 就在这个念头划过脑海的时候,程冬至好像忽然理解了叶淮海为什么一直那么在意她找对象的问题,不由得十分后知后觉地感动——叶淮海这傻小子,看来也是打从心底把她当自己人看,才会这么替她愁。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