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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迷信的人不是二嫂吗?她前头又去给刘神仙送钱送米粮了,还特地做了一提兜的糕点果子。娘说二嫂对刘神仙比对她还孝敬。”

    “那不一样,二嫂对刘神仙是有所求的,要不是刘神仙说的话句句都灵光,你看她理不理人家。可你四嫂不同,我是想着,她原先不就说过大嫂不适合养家禽家畜吗?她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故意埋汰大嫂,她就是真的认为姓温的不能养一切东西。所以……她不会是认为姓朱的就能养出大肥猪吧?”

    六郎顺着他四哥这话往下想,感觉这话乍一听是有些牵强,可多琢磨琢磨,似乎还真有些道理:“我记得四嫂以前还说过二嫂的名字,说啥叫宁夏的为啥不卖烤羊肉串?大概是这个意思。可为啥叫宁夏的要卖烤羊肉串呢?”

    “那为啥姓温的不能养一切呢?姓朱的就能养出大肥猪呢?”

    最终的答案就是无解,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王香芹的脑子跟寻常人不一样。说不出哪里不同了,反正就是不一样。

    朱四郎觉得,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听着比他跟王香芹提前好上了要靠谱太多太多了。

    勉强给了自己一个心理安慰,可惜的是,该背的稿子还是得背。幸好,春耕一忙活,几乎没人再提早先那些事儿了,毕竟别人家的事情就算再有意思,也抵不上自家的吃喝嚼用来得重要。当然,这也是因为朱氏族长一直在努力平息事端,朱大伯也是倒霉,他还不能看着弟弟一家不管,幸好,王家那头还是打算在秀水村好好过日子的,说白了他们就是想再捞一笔好处,免得闺女的光一点儿都没沾着。

    有朱大伯从中做调解,王家那边也不可能一直闹腾下去。说白了,这个事情道理是在他们这边的,可真要闹大了,从律法上来说,嫁出去的闺女就是夫家的人了,占了情理并不代表就占了法理。至于王香椿,她也是气不过当初的那十两银子,真想霸占猪舍和大肥猪们,这本身就是不可能的。

    最终,两方达成了一致,拿银子作为补偿,以后绝不再提此事。

    简单的说,就是拿钱抹去了往昔的情分,尽管王香芹跟娘家这边本来也没太多情分。

    银子拿到手了,王嫂子还是不乐意,她总觉得太少太少了,对比老朱家得到的东西,实在是不值一提。甚至他们王家得到的还不如王香椿多,早先还心疼了小姑子的王嫂子,这会儿又再一次嫉妒上了,全然没想到王香椿之所以能多拿银子,完全是因为这里头包含了她最初出的那十两银子。

    甭管怎么说,这事儿总算是摆平了,就算有人心存不满,事情了结后再闹腾却是真的无理取闹了。

    王嫂子还特地在事情了结后,提了两只老母鸡回了趟娘家。这让王家阿娘很是不满,连声念叨咋有这种嫁出来还惦记娘家的媳妇?偏她如今也只敢私底下嘀咕一两句了,王家这边的亲戚本来就少得可怜,王家阿娘的父母更是已经过世了,她跟哥嫂的感情不好,有差不多近十年没怎么跟娘家来往了。眼下,想想已经彻底决裂的大闺女夫家老朱家、本就不太能指望得上的小闺女夫家孙家,也就只剩下儿媳的娘家这门亲戚了。

    罢了罢了,就这样吧。

    对比王家的不是滋味,老朱家那头却是彻底放下了心来。尤其是王香芹,她本来是真的拿捏不准跟娘家人的关系,原先是想着逐渐疏远也不错,可因为两家同住一个村子,老王家是绝对不可能搬离的,朱家更不可能,也就是说两家是世代为邻的,这要怎么疏远?而如今,甭管过程如何,至少结局还是她所乐见的,又有里长帮着做见证,她跟王家算是彻底没了关系。

    王香芹那叫一个神清气爽,终于不用烦恼跟娘家人怎么相处了,甚至连往后必须应酬的事情都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了,世界多美好啊!

    朱四郎的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坐在窗户底下背稿子,一抬眼就看到了媳妇那明晃晃的笑容,不禁叫他看愣了。

    “你不背稿子你在看啥啊?”朱母从后院喂鸡回来,见到傻不愣登看向院坝的儿子,顿时气结,“最多再十天你就要去巡讲了,稿子背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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