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杏惊了:“卧槽你说真的!” “不是你自己说你正经的吗。正经的,还真有可能。” 水杏不说话了,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手:“英英,我自愈能力很强……” 我立马不吃了:“你终于打算舍身饲我了!来吧!我主刀,保证无痛!” “滚!我是说我自愈能力很强居然没人打昏我切几块儿肉走,他们真是太让我我感动了。” “你重要咯。”我说,“大家都喜欢你,尊敬你,和你闹着玩罢了。” 水杏沉默了一下,忽然问我:“你也是和我闹着玩吗?” 没有啊我都是说真的,我还挺想吃掉你的,你还自己说了自愈能力很强我就更想打晕你切肉走了,我刀工超赞的保证无痛。 真要能说出来我们就玩儿完了。 其实吧妖怪的三观和正常人是很不一样的,小说里总是说什么妖怪的亲人被抽筋扒皮制衣、尸体煮了吃肉之后,这个妖怪会对凶手恨之入骨,想方设法地报仇,但我得说除非被杀的是幼崽或者是正在哺育幼崽的母亲,否则妖怪都非常淡定,淡定到无情的地步。 它们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并不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们眼里,既然我可以吃你,那么你当然也可以吃我——这么概括是太简单了一些,但不算上修行中他们逐渐学会的感情,在相互陌生的情况下,没有“记仇”这个说法。 本质上说,它们还是兽类。 只有极少数的、亲缘关系极强的种族,才会发自天性地产生对凶手的敌视,但也远远不到豁出一切报仇的强度。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方式。 我能理解在末法时代,所有异类都抱团谋生,人修和妖修也和谐共处。这种大融合无疑使得妖怪更多地染上了人类的色彩,学会了人类的感情,也更像是人。 就好比在另一个世界,妖怪都毫无例外有着兽类的偏执,一根筋走到底;而在这个世界,妖怪居然还会像人类一样追星,而且还学会了“喜新厌旧”。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特权,我还从来没有在妖怪身上见过——在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妖怪,是不会对你有始终如一的感情的。 他们会怀疑你、试探你,反反复复询问你,想要得到一个答案。而就像和普通人类相处那样,你要对某些问题小心谨慎,因为没准儿答错了,踩进了陷阱,你们就得绝交。 你们的关系并非永恒不变。 我的脑子里倏忽闪过了一张艳丽的脸,大雪纷飞,没结冰的一桶井水里雾蒙蒙的天空。 我很少撒谎真的是因为怕麻烦,而伪造一个自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这短短的片刻,我嚼着塞满了腮帮子的里脊,犹豫要不要撒一个谎。 或者在短短的余生里失去一个朋友。 第120章 惊魂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和人恋爱,而且绝大多数时候都会选择和凡人在一起。 ——你们忘了惊魂是谁?没关系,他是个不重要的人,虽然身份很牛(魔道头子),不过和我没什么关系。我们最大的交集就是他曾经匆匆赶过来救了沉在无尽海里的我,但这件事也只能说明他受到某股力量的驱使,换而言之,他是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出于某种不知名的原因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现在想来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和那些正道大佬想办法追杀我有着同一种联系,说不定这么漫长的时间里我能活下来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因为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我死掉的。 我对他的感想一般般吧,尽管他是个举世无双的美男子,而且非常难得的是他是中央空调系的暖男,可那句话怎么m.WeDaL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