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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搜身,他们身上没有特别值得一提的东西,尤其考虑到其中不少人以为要来此打僵尸。有些人带了防身的刀箭和匕首,老人有一根很沉重粗大的木杖,小女孩抱着她的竖琴不放,道格拉斯管他的牛皮绳叫“我的美人”。仅此而已。

    还有一个问题。

    当每个人的检查完毕,暂时找不出特别可疑的地方,姑且送进红桉县的旅店住下时,所有住户,包括那个住进樵夫叔叔家里的侄子,都从行李中拿出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冒出了微弱的光芒。

    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

    “这是什么?”塔砂问,“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

    “都过去几百年了!”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几百年那会儿,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

    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但她只能摸到骨头。

    “它看起来有点像……有点像个什么风格。”维克多徒劳地说,“某个部族遗留物?哪个王国的后裔?真该死,我记不起来了。”

    这不能证明什么,维克多说。这不能证明什么,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护身符”的答案,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多年的传统之一。幽灵无法靠近,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但没关系。

    别有心思的人,总会自己出来。

    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他总是按一按帽檐,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

    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

    这位骑手依然穿着他的马靴,脚后跟连着马刺,每走一步都叮叮当当作响,整个人好似一个又吵又伤眼的自走信号牌。在旅馆落脚的当天,他便大大方方地在红桉县里穿行,像个一点不紧张的观光客。

    “对,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想要我的签名吗?”

    哄笑声与真的寻求签名的声音。

    “没错,北边还封着呢,他们说这里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咱们不相信嘛!”

    愤怒的嘘声。

    “别人?我也不知道啊,我可是为了保护一位小女士才来的。我都没带什么行李,瞧,他们还在收拾房间,我不就第一个出来逛了吗?朋友们!为当代游侠道格拉斯鼓掌!”

    欢快的掌声。

    道格拉斯宣称自己为了保护小女孩而来,真到了地方却不跟在对方身边。他引来一阵小规模的围观,并让这场面变成了小型民间发布会。周围的人凑了好一番热闹,在天擦黑前又散去了。

    马戏团来客刚到来时,寻亲的事着实让这里热闹了一番。但军队每天都把情况实时公开,整件事透明得缺乏神秘感。等他们在旅馆落脚,人们已经变得见怪不怪。居民们有着相当良好的适应性,谈资只是谈资,聊完了该干嘛干嘛。

    然后,轮到了道格拉斯发问的时候。

    “你们不会缺少食物吗?我听说这儿的粮食大部分靠北边进口,道路中断大概有些麻烦。”他说。

    “岂止!”与他闲聊起来的居民诉苦道,“不仅北边的路被封了,南边的田地也出了问题,前一阵子粮食的价格贵得不得了!”

    “哎呀!那不是相当糟糕吗?”道格拉斯配合地感叹。

    “可不是嘛!”居民说,“像我们这样没几个钱也没存粮的县城人,除了问别人买,还能怎么样?钱都不像钱啰!”

    “没错没错,对我们这样的守法小市民来说糟糕极了。”道格拉斯摇着头,“后来呢?我看现在情况好多了。”

    “后来多亏上尉聪明,和……”居民说到此处打住,警惕地看了道格拉斯一眼,问:“你不会是个间谍吧?”

    “天啦,好夫人,您看看我!”道格拉斯笑起来,原地转了一圈,像个理发厅的旋转灯管,“哪个间谍像我这样迷人?而且我还能去哪儿呢?英勇的骑士道格拉斯为了心中的百合花冲破了士兵们的防线,我在别处已经没有了容身之所,今后唯有仰仗这里的诸位,比如您这样善心又美丽的夫人,才能有机会重拾旧业养活自己啦!等各位衣食父母看腻味了我,我就只好去当个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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